1.着装整洁,持有效证件上岗。
2.熟悉所用起重工具性能、额定起吊量,起吊重物,不得超过天吊的额定起吊重量。绳扣满足6倍安全系数。
3.起吊运行范围内(5米)不得有任何人员,周围作业人员要躲到安全可靠地点。整个起吊过程,要听从统一指挥。
4.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和吊运行程,合理选择吊运方式和起吊用具。
5.了解作业环境、天车轨道、吊运路线等相关外围环境的情况,清理工作现场的杂物,设好安全警戒。
6.作业负责人与天车司机确定工作内容、联系信号。
7.司机开车前,要严格检查天车的各部件是否正常,确认无误方可使用。
8.擦净被吊运物件捆绑处的油污,棱角处要用软物衬垫,用经过核对的绳索或吊具将吊运物体与起重机械连接好。
9.将起吊绳逐渐张紧,使物体微离地面,进行试吊。检查物体应平衡,捆绑应无松动,吊运工具、机械应正常无异响。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吊运,将物体放回地面后进行处理。如无异常,将物体吊至指定位置卸下。
10.卸下吊物要垫好衬物,拆除吊具。将天车打到“0”位,关闭电源,吊运工作结束。
11.使用起重机起吊重物时,应先检查悬吊梁的强度和稳定性,不得多人同时拉起重机。起吊重物悬空停留时,要将手拉小链锁住。
12.使用千斤顶时,应将底座找正,底座及顶部必须用木板或枕木垫好,升起重物时,应随重物随起随垫。重物升起的高度不准超过千斤顶的额定高度,无高度标准的千斤顶、螺杆或活塞的伸出长度不得起过全长的三分之二。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千斤顶起重同一重物时,必须使负荷保持均衡,保持同起同落。
13.利用小绞车起吊重物时,应按规程使小绞车稳固,注意使小绞车提升中心线与实际受力方向一致,若方向不对,可用滑轮导向。小绞车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发现异常及时停电。
14.信号传递必须及时准确,绞车司机听清信号后方可动车。
15.使用两台设备共同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较小一台设备额外负担定负荷的两倍,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