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源:危险源被定义为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危险源辨识:危险源辨识是认识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4.风险:风险是指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何后果的组合。
5.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指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6.风险预控:风险预控是指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预先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风险的过程。
7.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行为泛指可能产生风险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
8.不安全行为一般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是指可能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行为,而广义的不安全行为是指一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直接和间接行为,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不安全行为指的是广义的不安全行为。如煤矿从业人员“三违”行为。
9.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基本原则:理念创新、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基于风险的管理方法、安全投入、持续改进。
10.事故致因理论是通过对大量典型事故致因的分析、统计和归纳提炼后,提出的事故发生机理和模型。
11、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12.AQ/T1093-2011《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包含8个部分、46个要素和若干具体指标。
13.煤矿安全风险预管理体系的特点是:以风险预控为核心、以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为重点、以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为基础、以PDCA循环方法为运行模式、依靠科学的考核评价体制推动体系有效运行。
14.危险源辨识方法:常用的危险源辨识方法可分为经验对照分析和系统安全分析两大类。
15.风险评估的目的是队煤矿所有风险管理对象进行风险等级划分,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重点区域和项目,是为风险刮泥确定目标的过程。
16.根据系统的复杂程度,需根据行业特点以及其他因素进行确定。
17.全面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应覆盖煤矿所辖区域和生产运营的全过程,包括人、机、环、管4个方面。
18.煤矿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之前应对其范围给予确定,在通常情况下,煤矿至少应对所有区域、活动、设备、设施、材料物质、工艺流程、职业健康、环境因素、工具及器具、火灾危险场所等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