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尾矿库方面
1.尾矿库调洪库容严重不足,尾矿坝的最小安全超高和尾矿库的最小干滩长度达不到设计规范的要求,不能确保坝体安全的;
2.排水管路出现裂缝、变形、腐蚀或磨损,排水管接头漏砂;
3.排水系统部分或严重堵塞或坍塌,排水能力急剧降低或不能排水,排水井显著倾斜,有倒塌迹象的;
4.浸润线位置过高,渗透水自高位出逸,坝面出现沼泽化的;
5.坝体出现较多的局部纵向或横向裂缝,坝体出现小的管涌并挟带少量泥沙的;
6.堆积坝外坡冲蚀严重,形成较多或较大冲沟拉槽的;
7.坝体出现贯穿性的横向裂缝,且出现较大的管涌,水质浑浊挟带泥沙或坝体渗流在堆积坝坡有较大范围逸出,且出现流土变形的;
8.坝体出现深层滑动迹象的;
9.经验算,坝体稳定安全系数小于设计规范规定值0.98的;
10.堆积坝的整体外坡坡比陡于设计规定值,或虽符合设计规定,但部分高程上的堆积坝边坡过陡,可能形成局部失稳的;
11.坝端无截水沟,山坡雨水冲刷坝肩的;
12.截水沟上部山坡滑坡、堵塞截水沟,洪水冲刷坝肩的。
(二)特种设备方面
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证;超期未检或未按检验要求检修(停用)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的压力表、安全阀超期未检,防爆膜未定期更换的;
3.使用非法制造的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
4.压力容器出现焊缝开裂、深度机械伤痕、锈蚀点,以及安全阀整定值超过规定限值的。
(三)化学危险品与放射源方面
1.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氰化钠等)露天贮存或混存的,或在潮湿、易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的;
2.在直接接触化学危险品的岗位,没有配备足量解毒药品或药品失效而没有及时更换的;
3.在直接接触化学危险品的岗位,没有配备足量合格专用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损坏没有及时更换的;
4.核子秤、密度计等使用放射源的设施设备,防辐射装置严重损坏或丢失,导致放射源暴露的。
(四)消防安全方面
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内的电力装置(电机、灯具、开关等)不防爆,或防爆等级(类别、级别、组别)及线路敷设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区域内,生产装置的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车间办公室、更衣室等生产辅助房间的电气设备达不到防爆要求的;
3.易燃易爆的生产装置区、仓储装卸区的厂房、库房、设备、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或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并符合要求的;
4.易燃易爆场所的设备、管线、罐车等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静电接地设施,或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并符合要求的;
5.易燃易爆场所未配置足量合格的消防安全设备,或消防设备存放不当取用困难的;
6.封闭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未设置通风装置或装置失效没有及时更换的;
7.在易燃易爆场所擅用明火的;
8.办公楼、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没有配备足量合格消防设施设备,或消防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而没有及时更换的。
(五)机电方面
1.带式运输机没有设置防止胶带跑偏、撕裂、逆转的装置,胶带和滚筒清理、过速保护、过载警报、防止大块冲击装置,以及沿线路的启动、紧急停车等装置和良好的制动装置或装置失效仍继续使用的;
2.非乘人带式运输机乘人或规定物料以外的其它物料和设备的;
3.机械设备转动部分、传动部分和突出部分暴露或没有设置防护装置的;
4.电气设备没有设置漏电防护装置或装置失效仍使用的;
5.高压电器设备未设置接地措施的或接地装置失效没有及时更换的;
6.停送电或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电源开关没有加锁、不设专人监护或不悬挂警示牌的;
7.存在高压、剧毒、易燃易爆、核辐射等高危区域没有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的;
8.重要设备、管道、电缆桥架无有效支撑或支撑体损坏的。9.高温设备、管道无隔离、隔绝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