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2102工作面初期生产时配备2名专职瓦检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24小时盯岗制度,一名瓦斯检查员负责工作面回顺以及上隅角,一名瓦斯检查员负责瓦斯抽采巷以及六个联络巷的瓦斯抽放情况、气体情况以及观察瓦斯抽放管阀门打开情况。通风一队每班值班领导必须到工作面,负责解决工作面开采期间的通风瓦斯问题。
2.加强通风瓦斯管理,杜绝瓦斯超限作业,一旦出现瓦斯超限时,必须按《白芨沟井2014年度瓦斯超限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中瓦斯超限的规定立即停止生产,进行处理,正常后方可恢复生产。
3.坚决执行集团公司瓦斯升级管理规定:上隅角、工作面按≥0.8%报警,≥1.3%断电,<0.8%复电;回风≥0.8%报警,≥0.8%断电,﹤0.8%复电。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型电气设备。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26℃。
4.根据采掘生产情况,如有串联通风系统时,在运顺风流混合下风侧10米内设置一台瓦斯传感器。瓦斯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5%,断电浓度为≥0.5%,复电浓度为<0.5%,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型电气设备电源。
5. 0102102综采工作面必须设2名专职瓦检员按规定检查瓦斯,瓦检员按规定配带光学瓦斯检查仪、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氧气两用仪、严格执行瓦检员的交接班制度,杜绝空班、漏检、虚检、假检。
6.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认真检查上隅角气体情况,并每班给井工通风科调度室汇报3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出现瓦斯超限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井工调度室与井工通风科汇报,并立即切断工作面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瓦斯正常后方可恢复工作。
7.工作面风量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设计配足风量,测风人员对工作面风量按照重点瓦斯管理区,每三测定一次,以保证风量稳定、可靠。
8工作面上、下出口,特别是在上隅角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端头支架迁移,上隅角放顶回收、支护等作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先严格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工作,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工作面上隅角及时回柱放顶,严禁滞后。
9.当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0.8%或二氧化碳浓度≥1.5%,或是一氧化碳浓度≥0.0024%时,严格按照《规程》第136条规定及时向井工调度室汇报并必须停止工作面作业,撤除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上隅角瓦斯超限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处理,一是在上隅角设砂袋墙或利用导风幛引风的方式排除上隅角瓦斯,二是利用瓦斯稀释器,稀释上隅角瓦斯,三是利用上隅角预埋的瓦斯管、瓦斯抽采巷埋管通过抽放来解决上隅角瓦斯。(抽放负压、流量可以根据上隅角瓦斯情况来调节)
11.上隅角每次放顶、回柱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气体正常后方可施工。
12.通风一队按瓦斯检查点计划在工作面中部设两处瓦斯检查点,并悬挂瓦斯检查牌版并每班三次检查瓦斯。
13.上隅角每班由工班长或安全员负责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报警仪,悬挂在上隅角离顶≤300mm、侧帮≥200mm处(位置根据实际情况定),连续检测气体情况,发现瓦斯超限、氧气浓度≤18%时立即停止工作处理。
14.进入支架后部工作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打开正常使用,随时监测瓦斯、氧气变化情况。
15.工作面生产期间要严格控制产量,根据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合理控制采煤机割煤速度,当瓦斯浓度≥0.8%时要立即停止工作。
16. 井工通风科加强工作面安全监测系统的管理,定期对传感器进行调校,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17. 0102102综采工作面按重点瓦斯管理区域进行管理,开采前由通风一队编制重点瓦斯管理区域防治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18.经理、各副经理、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瓦检员、监测工、流动电钳工、独立的放水工、安检员、通风工入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检查瓦斯,瓦检员还必须根据现场气体情况携带相关检测仪。井下按规定上齐上全安全监测设备,加强维护,定期进行校验,确保数据上传准确,报警断电功能灵敏可靠。
19.严格落实“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对破坏“一通三防”设施者进行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