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下列人员入坑:
(1)未经安全教育,不懂坑内一般安全知识者;
(2)视力、听觉不正常,或者其它禁忌性疾病者;
(3)未穿戴作业服、水靴、安全帽、口罩或不携带充电灯者;
(4)睡眠不足、休息不好、情绪不正常,或班前饮酒者。
2、凡井下作业人员均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掌握本工种的岗位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坑内主要通路及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工作。
3、禁止单人在一个中段、天井、采场或其它偏远地点作业。
4、上下天井、采场,不准两个同时登上一节梯子,并须事先和上部作业人员取得联系。
5、不准在通风不良、浮石未撬、支护不牢、残盲炮未处理、通路不安全等地点作业。
6、不准在井筒里和采场上垂直平行作业。
7、不准擅自进入封闭区和采空区里作业。
8、不准单人执行爆破或通风检查工作。
9、不准进入挂有爆破牌、通风警戒区。
10、不准在井下弄火取暖、随地大便、乱敲铁管、吸烟和坐安全帽。
11、不准从竖井、天井上部或其它高处向下投掷任何物体。
12、不准在电缆线和胶皮风筒上乱写乱画。
13、不准乱摸乱动机电设备和事故喇叭;拾到爆炸材料要交给有爆破权的人员,不许私自处理。
14、不准乘坐矿车和运料车。井下通行要注意来往车辆及溜咀、滑线、钉子、地井等。防止碰撞、坠落和扎脚。过风门时要照原样关好。
15、在有坠落危险地点作业要系好安全带。发现顶板掉碴或听到有岩石错动声时,应立即撤出现场,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16、发生事故时要立即抢救,并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报告。
17、要搞好文明生产、保持作业地点的清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