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倾斜煤层在我国分布较广,赋存条件复杂,矿井数量多,开采难度大,近年来发生了多起重特大事故。为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推进采煤工艺改革,淘汰非正规采煤方法,提高急倾斜煤层安全开采技术水平,现就急倾斜煤层安全开采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 严格开采急倾斜煤层煤矿的安全准入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开采急倾斜煤层煤矿的监管、检查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达不到有关要求的,不得开采。要积极组织推广正规的急倾斜煤层采煤方法和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加强安全生产技术交流,提高急倾斜煤层开采的安全保障能力。
对开采急倾斜煤层的新建、改扩建煤矿的《矿井初步设计说明书》、《安全专篇》,要组织专家进行严格审核、审查,尤其要对采用的采煤方法进行安全性论证,严格执行矿井建设"三同时"制度的有关要求。
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煤矿存在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部门、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提请有关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论证结论,做出是否关闭煤矿或停止急倾斜煤层开采的决定,并组织实施。
二、 合理选择采煤方法,实现正规开采
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煤矿要本着安全可靠、合理适用、技术先进、淘汰落后的原则选择正规的急倾斜煤层采煤方法,不断提高机械化水平,合理布置采掘工作面,严格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要积极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俯伪斜长壁采煤法、倾斜长壁采煤法、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水平分段放顶煤采煤法等正规采煤方法。
要逐步淘汰仓储式采煤方法。2008年1月1日起,严禁煤矿企业使用仓储式采煤法。在过渡期间,要督促煤矿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禁止采用各种非正规采煤方法。对于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各种非正规采煤方法应责令其停止使用。
三、 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投入,加强技术和现场管理,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结合矿井实际,认真编制开采设计和作业规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急倾斜煤层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明确支护和顶板管理方法,严禁空顶作业。要逐步淘汰木支柱和金属支柱支护。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应采取防止下滑、倾倒措施,还应设置防止作业人员滑倒和被坠物、窜矸砸伤的设施。采空区顶板超过规定的放顶步距而不能自行跨落的,必须实行人工强制放顶,防止大面积顶板跨落。
开采自然发火危险的急倾斜煤层时,除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可靠的自然发火预报、监测制度,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外,严禁在火区的下部区段(水平)进行采掘作业。
要贯彻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防治水害方针,加强老空(窑)积水的探测和矿井涌水的观测,发现水害威胁,立即查明水源,采取措施治理,防止发生突水事故;采煤工作面要按规定留设隔水煤柱;急倾斜特厚煤层采用水平(斜切)分层放顶煤时,要专门制定防止地表水倒灌井下的安全措施。
四、 开展科学研究,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积极组织急倾斜煤层开采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工作。开采急倾斜煤层的煤矿企业,要针对本企业需要解决的安全技术问题,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联合攻关,提高急倾斜煤层安全开采的技术和装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