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特殊危险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指在易燃、易爆场所(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危险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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