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展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涵
???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有复杂性、科学性及国际性特点,由于危险化学品数量大,危险性类别多,化学品生产和使用渗透到国民经济各个领域以及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中,安全管理范围包括劳动安全、健康安全和环境安全,牵扯到许多主管部门协调管理监督,具有十分复杂的特点。危险化学晶分类、标签、数据测试、安全性评价及健康、环境风险评价都需要有国家法律、标准、技术规范作支撑依据、并需要化学、安全工程、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等众多学科的科学知识,技术性强,具有充分的科学性。化学晶又是一种商品,化学品贸易需要遵循世界贸易规则,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一个国家采取的化学晶安全管理法则和政策将会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产生重要影响。化学晶管理的国际性特点要求各国主管当局必须采取与国际化学晶管理体系相接轨的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对本国和国外的化学品及其生产厂商一视同仁,实行“国民待遇”,避免对化学晶的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技术壁垒和障碍,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 为此,笔者建议进一步明确定义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涵,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作为化学晶安全管理的首要目标,在制定和完善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方针政策和管理战略时,应当充分考虑生产(或劳动)安全、健康安全和环境安全3个要素。尽早实现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目标,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与国际化学晶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相接轨。
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
??? 我国是化学晶生产和进出口大国,目前已经能够生产4.5万多种化工产品、3.9万多种现有化学物质。1999年全国化工总产值(含石油加工及炼焦、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医药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和塑料制品业)达到12506.57亿元(约合1510亿美元)占全国工业总产量的17.2%,在世界上仅次于美国、日本,居第三位。但是我国危险化学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滞后,与国际化学晶安全管理体系相比存在很多不相适应之处。特别是在优先化学品监测评价制度、化学晶健康与环境风险评价和风险管理以及危险化学晶分类和标签制度等方面与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存在较大差异。
??? 建议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系统评估危险化学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与国外存在的差异,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点对象、重大化学危险源辨识阔限量标准、新化学物质申报审查以及优先化学晶测试评价制度等方面,尽快制订和完善相关法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