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是城镇现代化不可缺少的能源,在促生产发展、方便人民生活、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随着我国“西气东输”的实施,迎来了我国城镇燃气大发展,城镇燃气必将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但城镇燃气偶而发生燃气事故也呈现出上升趋势,保障城镇燃气工程安全已成为标准化工作的重点。
燃气用户数量多,分布面广,燃气设备安装和使用条件千差万别,用户缺乏使用燃气的基本知识,对用户的安全监管有一定难度。因此,我国城镇管道燃气发生事故主要是发生在燃气用户处,其次是发生在燃气管道。燃气用户的多发事故主要有两类:
1.燃气热水器事故。产生事故主要因素是燃气热水器燃烧时所产生的一氧化碳烟气未能及时排至室外,恶化了燃气热水器工作条件,造成室内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急骤上升而导致人员中毒事故。针对这类事故,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以下简称为《燃规》)从燃气工程的建造技术方面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如:“燃气热水器应按装在通风良好的房间或过道内;居民住宅厨房装有直接排气式燃气热水器时应设排气扇”。但有的用户违规自行安装,将直接排气式燃气热水器安装在通风不良的小室或浴室里,破坏了燃气热水器的使用条件,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当建筑物没有预留伸出屋顶的烟道时,自然通风烟道式燃气热水器宜在室外或低层建筑(1~3层建筑)室内安装,不宜在多层住宅楼室内安装。多层住宅楼用户建议应选用强排式或平衡式燃气热水器。目前,燃气热水器年久失修也成为引发燃气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燃气热水器像其他产品一样,在使用过程中有一个由新到旧,由性能好到逐步变坏的过程。按标准的规定,人工煤气热水器使用寿命为6年,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热水器使用寿命为8年,超过使用年限的热水器,即使在正常条件下使用,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也往往超过标准,带来事故隐患。
2.燃气灶具事故。产生的原因是由于灶具阀门和灶具前阀门密封质量差、连接灶具的胶管脱落或老化等致使燃气泄漏导致人员中毒(气源为人工煤气时)、发生爆炸或造成火灾事故。在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对此有具体规定:“胶管与燃气管道、接头管、燃烧设备的连接处应采用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固定”。
在城市中,燃气管道遍布于全市,管道长度少则有几百公里,多则有上万公里。城市人员密集、交通频繁、地下设施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危害大,社会影响大。因此,加强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燃气管道安全的事故比较突出的主要有:
1.施工单位盲目挖掘,燃气管道屡遭破坏。例如天津市2004年上半年仅天然气高、中压管道因施工外力因素发生的事故就有23次,这还不包括低压管道因盲目施工挖掘而引发的事故。
2.管道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例如:某市居民楼附近煤气支管三通接头被汽车压裂,煤气长时间泄漏,通过墙上孔洞进入楼房地下防潮层封闭空间中,形成煤气与空气的爆炸混合物,遇明火引起爆炸,导致死亡数人、建筑物受损。这是由于三通接头安装处埋深过浅,达不到《燃规》的规定,管道回填土质和密实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居民小区支路车辆荷载过大等原因造成的。
总结燃气管道燃气泄漏引发事故的经验表明,地下空洞构筑物如:地铁、防空洞、电缆沟、暖气沟、下水道、阀门井、地下调压站、房屋下面的地下封闭室间、地下室等,都是可能形成燃气和空气爆炸混合物的场所。因此,地下煤气管道敷设时应按照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的间距,避免靠近上述密闭空间,保障燃气管道的安全。
各种燃气事故的发生,往往都和违反燃气有关的标准规范有关,为了保证燃气工程的安全,必须从燃气工程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管理等方面大力推行标准化的成果,认真贯彻执行燃气工程有关的标准和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质量,预防和减少各种事故的发生,达到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