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烘干室启动前应做预通风,预通风排气体积不应少于烘干室容积的4倍。预通风结束后,才允许启动加热器;关闭时,应使加热器关闭5~10分钟后,才能停止风机运行。
2. 烘干室的安全通风系统不宜使用自然通风,排气管道下装设余热回收换热器时,应采取防止凝结物堵塞废气排气系统,排气管道和检修口应保持良好的气密性。
3. 烘干室上应有注明安全技术数据的铭牌。
4. 烘干室烘箱、烘房、烘道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和超温报警仪。
5. 电加热烘干室
(1) 应设置安全通风装置、通风装置应有防止火花产生的可靠措施(防爆型风机等)
(2) 烘干室外壳必须接地(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应设置静电保护接地(静电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100欧姆)。
(3) 电加热器与金属支架间应绝缘,其常温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兆欧。烘干室工作区使用裸露电阻丝(带)作为加热元件时,应加防护措施,防止电气短路。
6. 燃油、燃气加热烘干
(1) 燃烧装置应与通风装置联锁、有熄火保护措施、必须设置紧急切断阀。
(2) 应设置安全通风装置,风机应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可靠措施(防爆型)。
(3) 使用直接燃烧加热系统时,应设置空气循环系统,使用自动点火系统,燃烧装置能自动切断燃料的供给。烘干室外壳必须接地(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应设置静电保护接地(静电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100欧姆)。
7. 烘干室装料门的水平和垂直方向3米范围内电气设备均是防爆型,配电箱(盘)应配置漏电保护器(30MA,0.1S)。
8. 烘干室周围不得存放可燃易爆物品,应配备灭火装置,消防器材,烘干室所在作业场所严禁动用明火。
9. 危化品暂存点只能放置一天的用量。
10. 烘干室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悬挂在设备附近醒目位置,在生产场所的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1. 烘干室操作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
12. 人工装卸工件的大型间歇式烘干室,应设置安全门或室内报警机构,防止误将工作人员关在室内。
13. 应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清除车间内漆渣,定期清除排风管道内的油漆沉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