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装站职责:
(1)负责站内液化石油气瓶的安全充装,贮运及管理。
(2)保证所充气瓶内气体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并出具产品合格证。
(3)负责气体充装前、后的检查及附件修理的更换。
(4)熟悉用户使用气体情况。
(5)定期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报告充装站安全技术管理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充装站的基本条件:
(1)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审核验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应具有适合所充装液化石油各类的充灌设备,管道等成套设施及厂房建筑。
(3)按规定配备和建立有关确保充装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制度。
(4)配置适用于所充气体的灭火器具及消防器材。
(5)根据气体特性设置醒目安全标志。
3、充装站人员条件:
(1)必须配备一名掌握专业技术和压力容器知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技术负责人。
(2)配备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培训合格的安全员。
(3)气瓶空检人员必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合格。
(4)气瓶充装人员必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合格,且每班充装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5)应配备安全员和气瓶附件检修人员。
(6)掌握液化石油气的基本知识,熟悉有关规程和本岗工艺流程操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