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单位的基本要求
1.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2.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设备,以及通讯、报警装置,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3.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对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价中发现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4.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对剧毒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禁止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6.使用单位应将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员工公开,教育员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须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并经常对员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
7.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标识、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并提供应急处理的方法.
8.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需要将危险化学品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并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加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9.对工作场所使用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暂时没有规定的,使用单位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使用.
10.使用单位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代替品;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采用其他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11.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对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容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清除化学废料和清洗.
二、作业人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注意事项
必须严格遵守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危险化学品之前,必须仔细阅读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尤其是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方面的内容;按照工厂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能直接接触会引起过敏和会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作业时要精神集中,严禁打闹嬉戏;严禁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进食、饮水或喝饮料。
三、危险化学品贮存安全
1.危险化学品的贮存方式:
A.隔离贮存,是指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料(注:禁忌物料系指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B.隔开贮存,是指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C.分离贮存,是指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2.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合贮存.
A.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存,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
C.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
D.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E.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F.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能接近酸类物质.
3.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A.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有毒物品以及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潮湿、积水和建筑物中贮存;
B.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四、危险化学品出入库验收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验收内容包括:质量、数量、包装、危险标志。
五、危险化学品的养护
日常巡查,查码垛是否牢固,查包装有否渗漏、查挥发损耗、查熔融粘结、查潮解溶化、查风化变质等,严格做到勤检查、勤联系、勤处理。
六、危险化学品仓库防火管理
1.严格控制火源。
2.严禁混存。
3.控制库房的温、湿度。(一般氧化剂的库温不宜超过35℃,相对湿度宜保持在80%以下)
4.防止超期超量贮存。
5.加强管理,严禁违章操作。
6.加强安全检查和保养。
7.加强消防教育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