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运输车队安全管理措施十八法》的落实,强化运输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在车辆运行过程中实行定车、定人、定货、定时、定点一体化管理,以实现车辆运行过程中五大要素的优化组合,确保安全生产,正点运行,优质服务,适应油田生产建设的需要。
定车:就是根据货物种类和用户需求适当选派不同级别车辆,严格执行车辆装载标准,不准超标装运。长途任务、紧急任务应派一级车辆,避免因车辆安排不当而发生事故。
定人:就是根据任务性质和司机类别选派司机。各级调度安排任务时,要因人而宜,选派得当。运输易燃、易爆、易损物品,超长、超高、超宽设备,执行紧急、重点、抢险任务,要选派思想作风好,操作技术过硬,有较强责任心的司机执行,防止因司机选派不当而发生质量事故。
定货:就是调度和车队干部要清楚货种性质,按甲、乙、丙、丁分类组织货物运输。装运甲类货物,要了解装运中注意事项,对司机进行个别交待,并现场组织,捆好绑牢,防止因运输不当造成货损货差。
定点:就是要求司机按规定的路线、地点行驶。调度人员在安排任务时,路单要注明运行起止点和途径点,司机必须按其行驶,不得无故绕道,私自改变行驶路线,更不得开私车、自由车。执行长途出省任务的司机,到达终点后,要及时与调度部门取得联系。防止运行管理失控而发生事故。
定时:就是执行任务的车辆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报到,正点运行,届期归队。各级调度在安排长途车、正常值班车时,必须在路单上注明报到和归队时间,并按时检查落实、对不能正点运行的车辆要查明原因,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