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托运把关要严
危险货物托运者托运危险货物时,不得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和危及危险货物运输的其他不安全行为。铁路运输企业要认真检查、核对,保证货、单一致,以防危险货物混装、混运和超载。
二、保管要严格
铁路运输企业临时储存危险货物的库场要和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机车进入危险货物库(场)必须装置防火罩,关闭风箱和送风器,不得在库区清炉。危险货物仓库内的电器设备、线路要按照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安全使用和管理,照明和电气设备要采用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避雷装置要保持良好。
对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货物入库时,必须严格隔离,堆放不能过高、过大、过密;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变质分解和自燃的物品要定时进行检查、测温、化验,防止自燃起火、爆炸。如果多种物品存放在一个库时,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仓库存有起爆器材时,在未搬出前,不得存放炸药。
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危险货物,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货物不得在露天存放。
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包装要求的危险货物,为严防跑、冒、滴、漏等泄漏事故的发生,不得入库、入场。
危险货物搬出后的库、场和被污染的设备、工具应及时清扫洗刷或消毒。
要备足消防器材,完善消防、救援、报警设施和装备。
三、装卸搬运要谨慎
危险货物装车前,要对列车进行检查,车内不得留有任何残渣。如装过剧毒气体、剧毒品的车厢,卸车后必须进行洗刷消毒。未经洗刷、消毒的车严禁使用。
装卸前,要准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明火,装卸作业时要轻拿轻放,堆码整齐牢固,严禁倒放。
搬运货物的电瓶铲车必须有防止产生火花的装置,内燃铲车必须加防火罩。
危险货物装车时,应根据危险货物配装表规定的要求办理,起爆器材和炸药不能混装。装卸爆破器材的人员,必须懂得装卸器材的安全常识。装卸时,应有专人在场监督。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分层装载爆破器材时,不准站在下层箱的上面装上一层箱。利用吊车装卸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能力的50%。爆破器材的装卸应尽量在白天进行,悬挂红旗和警标。必须在夜晚装卸时,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暴风雷雨天禁止装卸爆破器材。装卸爆破器材严禁摩擦、震动、撞击、重压、抛掷,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
油罐车如果在车站货场的货物线进行卸车,应和其他货物及有明火作业的建筑或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为防止铁路石油产品槽车静电的产生,油槽车装卸工,需先空手接触金属体进行人体放电后再操作,一般操作工应当穿防静电工作服、鞋(电阻为105Ω~107Ω)。装车开始前,要把接地线接在槽车某一指定的位置,并用专门的接地夹,以防车体积聚电荷。对铁路罐车来说,因铁路对地电阻很低,可不再另行接地,但对鹤管等活动部件则应分别单独接地。装轻质油品等易燃液体时,要求先以1m/s流速装入,直到鹤管管口完全浸入在油中以后,方可逐渐提高流速。过滤器至装油台间要留有足够的距离,或者应用消电器,以消散过滤器所产生的电荷。检测取样时,当测温盒等设备是金属制品时,其吊线必须用导体材料制作,并且上端用特制金属夹与槽车接地线相连。当测温盒等器具是绝缘材料制品时,其吊线应用尼龙绳,测量尺、取样器等也应与测温盒一样处理。为防止放电,从绳索到取样器具两端的电阻应以107Ω~109Ω为宜。检测等工作要在装车以后静止3min以上再进行。
四、运输要保证安全
铁路管理部门、经营企业要对铁道、隧道、道口的检查管理,消除隐患和落实岗位责任制,以防列车、罐车行驶中脱轨、翻车、撞击或坍塌等。运载车(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同时,要在承运前对列车、罐车的机电设备、零部件、安全设施认真检查,以防行车中发生故障,致使运输危险货物发生事故。
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企业应凭准运手续办理运输。 运输爆破器材(包括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和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及烟花爆竹等民用爆炸物品,均应持有《爆炸物品购买证》和《爆炸物品准运证》。
危险货物的托运人和承运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防止危险货物泄漏、爆炸。运输危险货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使用专用设施、设备,托运人应配备熟悉危险货物性能和事故处置方法的押运人员和应急处理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并使危险货物始终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如发生盗窃、丢失、泄漏等情况,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采取应急措施。
装运爆炸品、氯酸钠、氯酸钾和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不得使用全铁底板棚车。装运放射性货物,其车外表面γ射线剂量率不得超过20μR/s(微伦琴/秒)。
爆破器材货物车运行时包装应牢固、严密。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保险箱里,雷管箱(盒)内的空隙部分,用泡沫塑料之类的软材料填满。箱子应紧固于运输工具的前部。炸药箱(袋)不得放在雷管箱上。禁止爆破器材与其他货物混装。
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额定载重量。爆破器材的装运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2层。
装载爆破器材的车厢内,不准同时载运旅客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装有爆破器材的车厢与机车之间,炸药车厢与雷管车厢之间应用未装爆破器材的车厢隔开。
运输爆破器材列车应挂有明显的危险标志。装有爆破器材的车厢停车线应与其他线路隔开,停放装有爆炸品车厢线路的转撤器应锁住,车辆必须楔牢,车厢前后50m要设危险标志。
铁路油罐车的装载,要根据油料的膨胀系数和罐车在运输途中的最高油温确定罐装高度。应根据《铁路油罐车按温差装载高度表》和《全国各地区铁路油罐车运输途中最高油温表》计算。
使用铁路棚车装运桶装油料,要根据车型、标记载重,正确计算所装油品的桶数。要注意合理安全码堆。整装发运汽油、煤油、轻柴油,无论棚车或敞车,均不得卧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