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问题是本世纪以来,工业发达国家一直为之困扰的问题。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道路交通日趋繁忙,尤其是城市汽车数量的急剧增加,要求城市道路交通必须承担前所未有的迅猛增长。
其中的问题愈演愈烈,必然会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产生不良的影响。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深入探讨如何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尽力减少事故,对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事故并非仅仅出自人的行为
人们通常认为,在大量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每一起都与人有关。的确,在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中,车辆是由人驾驶的,道路是由人来使用的;车辆和道路是客观的,无意识的,而人是主动的,有意识的。因此人们很容易就得出一个结论:如果事先采取正确的措施、实施正确的行为,所有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这似乎与我们时下流行的某种理念相吻合,即:所有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或许这个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在各种交通事故中,人的不当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于是,针对这一点,我们制定了各种各样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并采取多种措施,从许多方面对人们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
然而,道路交通安全有其特殊性。道路交通是一个涉及人、车、路、环境的动态系统工程,鉴于系统的整体性原则,单纯地强调某一部分的作用而割裂系统各个要素间的相互关系,显然是很不全面的。本文拟从城市道路条件及环境的角度,对交通运输安全的影响作一个分析。
来自欧洲联合经济委员会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70%的事故是由于道路的缺陷所致。法国国家保险公司在详细研究了1000多起事故后得出结论,那些通常被视为驾驶员的错误所导致的事故背后,往往隐含着相当比例的道路因素。
目前,一些专家在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时,常采用的方法一般有:绝对数法、事故率法、事故强度分析法、概率和数理统计法、模型法、时间序列分析法、灰色评价方法等,这些方法的运用,对国内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评价进行了一定的探索。
与此同时,除了城市道路自身的规划与设计外,城市道路的公共设施及其他一些人文条件,也对交通安全产生着很大的影响。
事实证明,把大量的交通事故的原因简单地归结于人,虽然有利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同时也有利于对参与交通者的教育与培训,但是从总体的角度来看,这种观念并不有利于道路规划与设计等方面的研究,对于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弊大于利。
正如国外一些调查研究所证实的:每一起交通事故都不同程度地涉及道路使用者、车辆和道路条件。正因为如此,我们在考虑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时,不但要考虑到人为因素,还要考虑到道路条件与道路环境,并针对实际状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我们认为,许多看似人员的操作失误,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困难的道路条件引起的。这就要求在城市道路的规划与设计中,一定要选择一个科学、合理的方案,体现人性化的原则,以求产生最大的安全效益。
城市道路条件的基本要求
城市道路的特点一般是:功能多样,组成复杂,行人交通量大,车辆多而类型杂,车速差异大,交叉路口多,道路两侧建筑物密集,道路交通量分布不均衡。尤其是市中心道路一般都存在早晚高峰的不同状况,还常伴有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的发生。
在纵横交错的城市道路中,良好的道路线形、平整坚固的路基路面、视野清晰的交叉口、结构坚固且净空合理的桥隧建筑物,都能为车辆的安全行驶提供有利条件。相反,道路线形有缺陷、路面抗滑能力低、交叉口控制不合理、桥隧建筑物净空和结构不规范等等,往往是导致事故生发的间接与潜在的原因。
由建设部颁布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对城市道路提出了基本要求:
1.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应满足客、货车流和人流的安全畅通;反映城市风貌、城市历史和文化传统;为地上地下城市管线和其他公用设施提供空间;满足城市救灾避难和日照通风的要求。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符合人与车交通分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分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