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冬季,井区要加强对配属车辆的管理,检查车辆性能是否完好,防滑设施配置是否齐全。
2、下雪天严禁行车,如遇生产需要动车,必须对行车路线的道路进行清扫查勘,经请示作业区批准后方可行车。
3、从作业区到各住人井点及上班站点的往返途中,任何员工都不准搭乘非本单位安排的或非作业区值班的任何交通工具,包括出租车、地方面包车、中巴车、三轮车等,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单位概不负责。
4、岗位员工在工作场所的时间内及工作过程中,不准使用个人交通工具,包括各种车辆和摩托车等,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不按因公处理。
5、井区配属车辆在交接班过程中严禁超员、严禁客货混装。副驾位置乘客必须系好安全带。
6、带车人员必须随时提醒司机切勿超速,冒险行车。
7、严禁值班车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严禁私自开车外出;未经井区干部同意任何员工不得私自带车上路。生产用车必须经过井区干部同意。
8、值班车司机严禁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9、夜间严禁行车,若遇人员伤病或生产特殊需要,夜间行车必须由井区干部带车,把好安全关。
10、值班车外出作业区以外,必须请示调度室主管车辆人员、并开路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