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交通管理工作的先导,在整个交通管理工作过程之中,是调节交通管理者与交通系统群体、个体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它通过把交通环境、交通法规和交通工程方面的治理措施和基本知识加以具体化、形象化、系统化,宣传到千家万户和交通系统的群体和个体,以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为了取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预期效果,研究相关教育对象、教育内容和方法,就显得非常必要。笔者认为,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应注意遵循以下四项基本的原则:
一是针对性原则。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必须抓住教育对象所关心的切身利益、社会焦点问题,当前主要安全隐患等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使宣传教育工作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对于宣传的重点,要讲深、讲透,彻底解决问题,不留疑难和尾巴。比如,当前交通状况中,个体运输迅猛发展,在经济利益诱惑下,部分个体司机只顾多拉快跑赚大钱,在运输中超速行驶、争道抢行、疲劳驾驶、酒后开车、为所欲为,致使重大交通事故大幅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就必须抓住“多拉快跑挣大钱”思想对交通安全的负面影响,把它作为宣传重点。在宣传中,运用科学原理,摆事实,讲道理,深入细致地分析论证。“多拉快跑”必然导致驾驶人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心理失常,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只有让教育对象掌握并理解这些科学知识,认识到错误思想的危害,他们才能够转变这种错误态度,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
二是科学性原则。
第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注重逻辑的严密。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要依据事实材料,遵循逻辑规律和规则,进行比较、综合、抽象、概括、演绎、归纳来形成概念,做出判断和推理。逻辑规律能使宣传层次分明,条理清晰,紧扣主题,说理浏有力,便于理解,令人信服。逻辑严密的宣传能使对方无法反驳,而且能收到对方自我说服之效果。
第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注重科学的理念。要情理结合,运用典型事例,激发人们的情感。普及科学知识,运用科学手段,说明交通安全的规律,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使人心服口服,自觉接受教育,切忌态度粗暴,方法简单,训人整人。
第三,在实践中转变态度。通过实践转变态度是非常有效的思想教育方式。心理学家通过实践证实,在实践中人的行为对人的态度具有反馈作用。如果在某种情境下,一个人做出了与他原来态度不一致的行为(这正是宣传者所主张的正确行为)时,他就倾向于为自己的这种新的行为找到辩护的理由。而且他也从新的行为中认识到正确的观点和态度,从而改变原来的态度。根据这种原理,有些交通部门有计划地组织机动车驾驶人定时参加现场交通执法,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给驾驶人创造正确执行交通法规、严格纠正各种违法行为的实践机会。在正确执行法规,严格纠正各种违法现象的过程中,驾驶人自己严格执法的一系列正确行为就会产生反馈作用,促使他们正确认识法规,彻底转变不正确的态度,自觉地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