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证。
2.厂区内行车速度必须遵守厂内限速标志规定。
3.出车前必须详细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轮胎等,确保车况良好。
4.司机严禁酒后开车,行车时严禁吸烟,思想要集中,不准与他人谈笑打闹。
5.装载货物时,不得超载,且货物的高度、宽度和长度应符合规定。
6.装载超过规定的不可拆解货物时,必须经过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批准,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的线路、时间和要求行驶。
7.装运炽热货物及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时,应遵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8.装卸时,汽车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与滚动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2m9.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得小于1.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不得小于0.5m。
10. 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11 .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可靠的指定部位,严禁坐在车厢侧板上或驾驶室顶上,也不得站在踏板上,手脚不得伸出车厢外,严禁扒车和跳车。
12.卸车后的物品不能堵塞消防通道。
13.电瓶车严禁进入易燃易爆场所。
14.铲车在行使时,无论是空载还是重载,其车铲距地面不得少于300mm,但也不应高于500mm。
15.铲车在铲货物时,应先将其垫起,然后起铲。货物放置要平稳,不得偏重或偏高。
16.铲车在铲货物时,无关人员不得靠近,特别是当货物起升时,其下方严禁有人站立或通过,以防货物落下伤人。
17.严禁任何人站在铲车上或铲车的货物上随车行驶,也不得站在铲车门上随车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