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本须知规定了船舶在集装箱装卸过程中应遵守的操作规则,旨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集装箱的运输质量和安全,为货主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服务。
2 适用范围
3 3 本须知适用于公司进入SMS的集装箱船舶
3 操作须知
3.1 装载前
3.1.1 船舶接到公司经营部门的航次命令后,大副应根据航次任务通知水手长进行清舱工作。
3.1.2 大副应根据本船稳性、航次任务、挂靠的港口合理编制积载图,如有一港装多港卸或几港装几港卸的情况,大副应充分考虑港口装卸顺序、稳性变化等情况,防止发生倒舱情况,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1.3 大副编制积载图后应交船长审核批准方可正式实施。
3.1.4 大副应检查水手长组织的清舱情况并验收,并检查装载集装箱的属具和绑扎工具是否备妥备齐。
3.1.5 受载前大副应督促木匠和机舱人员测量存油、水情况,指派水手长负责检查起货设备、吊索具是否完好,并做好记录。
3.1.6 大副应召集船舶值班人员具体布置装载时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3.1.7 对危险品箱应严格按危险品货物操作规定进行,认真核对箱号,是否与海事局签发的"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上的箱号完全一致。危险品箱应尽可能后装,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3.1.8 危险品集装箱应按《危险货物适装证书》和《IMDG》的要求进行分隔,并尽可能远离生活区。同时,船舶须配备危险品货物运输的有关器械、工具及设施。
3.1.9 对于特殊集装箱(如冷藏箱),在上船前,必须检查箱体状况,箱门是否关紧,门锁杆是否扣紧,门外是否有完成PTI的标贴。
3.2 装载
3.2.1 船舶靠泊受载时,大副应将积载图交理货员及港口指导员,并说明装箱时的注意事项,如积载图由理货员编制,则大副应对积载计划进行重新核算,严格把关,防止出现稳性不符合本船规范、吃水差过大、箱子配载不当等情况,大副核算后报船长审核批准后才可作业。
3.2.2 装货开始后,由值班驾驶员负责监装,值班水手配合监装并送放锁具,一名水手负责抄录箱号并查看六面箱体封志;值班驾驶员并负责与港口指导员配合按积载图要求进行装载。
3.2.3 装货过程中如发现箱体破损、箱号不清、封志不齐、箱门不封闭等情况,必须做好记录,值班驾驶员应请港口指导员当场查看,并请对方书面签字确认。如对方不肯签字时,应立即报告大副出面与港口指导员和理货员交涉,如双方发生争执时,船方应注意态度,并据理力争,必要时速将情况报公司经营部门,由公司经营部门出面向货主和港*****涉。
3.2.4 装箱作业区域内,工作人员必须全部佩戴安全帽,现场必须挂警示牌,值班驾驶员负责监督,对违反规定的情况立即予以制止并纠正,在港口穿行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港口的有关安全条例及规定。
3.2.5 在装箱过程中如要绑扎集装箱的,大副应事先与港口指导员协调,定出注意事项,特别是对超高箱的绑扎。值班驾驶员应会同指导员指挥装箱落位,绑扎人员严格按注意事项操作,做好人身安全保护措施。
3.2.6 大副应在装箱结束时对实际装载后的船舶稳性重新进行计算,并报告船长,如稳性小于规范要求,大副应立即组织调整压载水、燃油,使稳性符合规范要求,如自身无法调整,应立即报公司,由公司经营部门与港口进行协调。
3.2.7 装箱结束,所有的装箱单据、交接记录、箱号单、配载图及箱损批注等均按规定由大副、指导员、理货员签字交接。大副应严格把关,关封交接由船上设专门交接记录本进行签字交接,航次完毕后,定期将所有记录及船上单据一并交公司经营部门审核。
3.2.8 集装箱绑扎结束,大副应会同水手长对所有绑扎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到位。
3.3 航行中
3.3.1 航行中大副应指令水手长定时对绑扎件进行检查,如遇大风浪,大副应亲自检查。如发现有问题,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加固。
3.3.2 对于冷藏箱,大副应指派专人按维护要求定期进行检查、测量和维护,发现异常情况或测量数据与规定要求偏差较大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如船上无法解决时应报公司经营部门,公司经营部门应提出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指示。
3.4 卸载
3.4.1 船抵卸货港后大副应指示水手长及时组织船员撤除集装箱绑扎件,并将绑扎件具摆放好,防止丢失。
3.4.2 大副应召集值班人员布置卸货时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3.4.3 大副将积载图及载货清单交与理货员,并提出注意事项及要求。
3.4.4 值班人员在卸货过程中应督促港方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卸载,一旦发现违反规程操作立即予以制止,如发现因港方操作而至使集装箱破损应立即做好记录,并要求港方现场验看予以确认、签字。
3.4.5 卸货时如有二港以上货,值班人员要特别小心,对所卸集装箱逐只核对箱号,防止发生卸错箱的情况。
3.4.6 卸货过程中值班水手应经常检查缆绳的松紧程度,及时进行调整。
3.4.7 卸货结束,大副办理交接手续,在签字时要认真仔细看清理货员的批注,对于残损单和溢短单尤其要注意,要维护好公司的利益。交接手续办妥后,大副将所有单证整理并保存好,每月十日前将上月单证集中报送经营部门。
3.4.8 如果卸载港在二港以上,大副应对卸载后的稳性重新进行计算,并报告船长,同时,对于余下卸港的集装箱绑扎件进行检查,如有问题重新进行绑扎加固。
3.4.9 本须知解释权属上海长江轮船公司安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