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事关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面对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有关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此,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必须在2005年3月底以前按要求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与乡镇安办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工,并由一名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担任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聘任5-8名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发放聘书,县交警大队发放工作证,具体承担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监督职责。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门牌和《荣县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职责》、《荣县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职责》、《荣县道路交通安全村民公约》镜框由县安监局统一制作发放。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每年安排一部分,各乡镇在财政经费中解决一部分,县交通局、县农机局、县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补助一部分的办法予以保证,切实做到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工作措施五落实。
二、落实职责,规范管理,切实履行交通安全监督员职责
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要带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协助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等交通管理职能部门,搞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广大群众不开违法车、不坐违法车。大力推进“交通安全文明村(社区、学校)”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公安交警、交通运政、农机监理部门提供本镇(乡)、村交通治安信息,遇有交通事故或者治安刑事案件时,要及时报警,抢救伤者、保护财物,并保护好现场。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作好辖区车辆和驾驶员统计、年检审和驾驶员的培训工作,抓好农村基层基础交通安全工作。
三、加大宣传,正确引导,努力提高广大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达到规范行为,保证安全的目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专栏,制作交通安全宣传展版,利用赶场天向广大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严格考评,奖惩逗硬,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的管理
从2005开始,县政府每年从财政资金中安排15万元工作经费(具体金额见附件4),专门用于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要切实加强对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评,考评的内容主要是信息上报情况、协助公安交警、交通运政、农机监理查获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等。县政府办、县安监局和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要对全县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严格考评,对工作业绩显著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