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进“畅通工程”平安大道的建设,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走向社会化、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力度。预防和控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经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 法人代表职责
(1) 公司法人是本单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负责,自觉遵守关于安全生产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标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考核、奖惩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审定安全工作目标及其管理计划,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和总结。
(3)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确保安全经费到位及安全管理人员、装备的落实,认真做到基础建设“三同时”、“五落实”。
(4)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听取各部门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公司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及时作出整改决定,消除生产事故隐患。
(5) 组织、制订、演练、实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6) 加强事故管理,做到“四不放过”,对于重特大事故,直接主持事故分析会,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7) 抓好公司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 安全员工作职责
(1) 自觉遵守关于安全生产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在公司法人的领导下,主持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 组织协调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重特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督促驾驶员有全面贯彻执行;
(3)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学习、教育、培训、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责成限期整改;
(5) 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直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向公司法人汇报;
(6) 做好驾驶员安全学习、培训、增驾、转籍、聘用、报备等审核工作和驾驶员的年度审验及安全公里统计工作;
(7) 负责行车事故的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办理车辆保险的投保和理赔手续;
(8) 组织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督促车辆定期维修,检测,确保车辆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