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机械驾驶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按交通部公路管理司的《公路筑路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的规定认真执行。
2、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管理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
3、应按规定认真做好汽车、机械的定岗 、定员工作。驾驶人员及其所驾车辆机械一经确定后,非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应保持长期相对稳定,使驾驶人员对所驾车辆、机械的技术状况有较好把握,以确保安全生产。
4、严禁无证驾车、驾机,酒后驾车、驾机;严禁穿拖鞋驾车、驾机;严禁超载带人和自卸车、施工机械载人;未经领导工作安排,严禁将所驾车辆机械交他人驾驶。
5、驾驶人员对所驾车辆和机械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机械处于完好状态,禁止“带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