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段成立秋季安全设备大检查、大整修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调科,负责段“秋检”日常工作,主任由安调科科长兼任。
二、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9月24日至9月28日):为安排部署、调查摸底阶段。各科室、各车间要结合当前安全重点工作,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全面调查分析行车设备安全现状,特别是要认真分析暑运以来行车设备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出安全关键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安排整修工作,确保行车设备的安全。
各车间在这一阶段要召开“秋季”工作安排会议,布置“秋检”工作,并组织对相关安全设备进行检查。
第二阶段(9月28日至10月15日):为全面检查整修阶段。各科室、各车间要依据设备技术标准、安全管理标准,对行车设备和安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整修,建立设备安全和安全设备的问题库,按照轻重缓急安排好有计划的整修工作。
各车间在这一阶段要展开对所有的机车、车辆、线路、安全设备等主要行车设备一米不漏、一台不漏、一处不漏地全面检查登记。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立“秋季安全设备大检查大整修问题库”,研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开展设备大整修活动。并于10月14日前按时上报《武汉桥工段秋季安全设备大检查、大整修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武汉桥工段秋季安全设备大检查大整问题库》(附件2)。
“秋季安全设备大检查大整修问题库”分类为“线桥设备、自轮运转设备、安全设备、保安设备、其它设备”等。
线桥设备:主要是指正线和站专线的线路、道岔和桥涵设备,纳入和上报的问题库的线桥设备问题和病害,应是超临修的病害和危及人身行车安全的隐患。
自轮运转设备:主要是指轨道车、中机等上线车辆。
安全设备:主要是指行车监控装置(三项设备)、监视器、报警设备、道口栏杆等保安设备。
保安设备:主要是指对讲机、电话、信号和防护用品等施工作业防护设备,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等人身安全防护设备。
其它设备:主要是指锅炉及压力容器,与行车有关的房屋、天桥、地道、站台、雨棚等设施。
第三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为总结阶段。各车间对“秋检”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继续开展设备大整修活动。
各车间于10月17日前将“秋检”工作总结报安调科。安调科于10月18日前将全段工作总结报局工务处。
三、有关要求
1.各车间主任对“秋检”工作要亲自挂帅和组织,安全副主任具体负责,要全面分析排查本车间安全设备运用状况和管理情况,扎实开展“秋检”工作,整体强化设备安全基础,为运输安全打下坚实基础,为安全过冬做好充足储备。
2.“秋检”工作要与安全大反思大检查遗留问题整改及问题库销号相结合,严格按照“检查、立项、整治、销号”的程序,定人、定时、定责,逐一整修到位。对确需段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安调科。对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的隐患要采取超常力度进行整治,限期解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采取过渡性保安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3.各科室及包保干部要加强检查和督导,深入现场,对车间和包保班组开展“秋检”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车间、班组上报段解决的问题,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整修,确保逐个销号。安调科及各专业部门要加强检查督导,加大对设备隐患整改情况的追踪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4.各车间及班组要要按照《技规》和《武汉铁路局站区安全结合部管理办法》(武铁劳[2007]250号)的规定,认真配合好对站场行车设备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修,消除隐患。
5.相关车间及班组要加强对行车有关的房屋、天桥、地道、站台、雨棚等设施的检查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状态良好。同时,要高度重视锅炉及压力容器的检验整修,轨道车和监控车间要严格落实车辆看守制度,及时消除隐患,保证运用绝对安全。
6.各科室、各车间要将“秋检”活动与提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安全基础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相互促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7.各车间及班组要认真执行“天窗”修管理制度,要根据设备实际情况及时提报“天窗”修计划,加强组织,用好“天窗”点,充分利用“天窗”检查整修设备,提高行车设备质量。要加强施工现场监控,确保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
8.安调科要加强“秋季”工作的检查,对活动开展不力、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的车间,要加大帮促力度。对责任不落实导致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10月份,将把各车间“秋检”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安全质量专项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