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轨道车的检修工作包括保养和修理。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修理规范和检修技术标准。
2 轨道车的保养分为日常保养、定期保养、换季保养、走合期保养。
2.1日常保养是以清洁、紧固、调整、润滑为主要内容的预防性日常检查工作,维护和保持车辆良好的工作状态。
主要项目有:
2.1.1清洁车身内外、车窗、仪表盘、电气设备和底盘;
2.1.2检查灯光、仪表、刮雨器、喇叭、撒沙器是否完好;
检查水箱、油箱、水管、空气制动管路密封是否完好;
2.1.3检查冷却水、燃油、润滑油、电瓶蒸馏水是否充足;
2.1.4及时清除和排放各风缸、制动管路中的积水和油污;
2.1.5检查并润滑车体、车架、排障器、走行部(轮对、减震器、弹簧、轴箱)、传动轴、各拉杆(销)、导框等;
2.1.6进行车钩“三态”作用试验,检查勾舌、勾销是否良好,大勾固定螺栓是否紧固;
2.1.7检查和调整风扇、发电机、空压机皮带张力;
2.1.8检查和调整制动缸活塞行程、闸瓦间隙,更换磨损到限闸瓦;
2.1.9检查各连接螺栓、连接销、开口销、保险垫及各安全托(吊)架;
2.1.10检查随车防护用品、信号、工具、备品等是否齐全完好,缺损应及时补充更换;
2.1.11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2.2定期保养是以全面检查、调整、紧固、润滑,并排除不正常状态为内容的定期检查工作。定期保养周期:功率小于220kw的为2000-2500km或一个季度;功率大于220kw的为2500-3000km或一个季度。
主要项目有:
2.2.1清洁清洗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空压机滤清器,更换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的滤芯。
2.2.2检查各种传动皮带磨损情况,必要时更换。调整各传动皮带松紧度,空压机皮带以20-50N的力在两皮带中间,挠度为20-30mm;发电机、风扇皮带以20-50N的力压皮带,挠度为10-20mm。
2.2.3检查发动机及其附件的装配情况,紧固各连接处的螺栓。
2.2.4检查发动机气门间隙,并按规定调整正确。
2.2.5检查喷油提前角;调整紧固喷油泵传动连接盘;对喷油泵及调速器加注润滑油至规定高度。
2.2.6检查并添加发动机曲轴箱、空压机、变速箱、换向分动箱、车轴齿轮箱的润滑油,必要时更换。
2.2.7检查冷却系的各连接处、接口的密封和散热器渗漏现象,加注水泵轴承的润滑油,确保散热器散热效能。
2.2.8检查离合器及其操纵机构工作情况,润滑分离轴承及各支架;调整分离杠杆与分离轴承的间隙和踏板自由行程达到规定值。
2.2.9检查变速箱、换向箱、发电机或配重铁、车轴齿轮箱主付悬挂支撑及紧固螺栓。
2.2.10检查、紧固、润滑传动轴各部;注意轴套焊缝是否有裂纹和万向节十字轴花键磨损情况。
2.2.11检查车架、转向架有无裂纹和变形,液压减振器的紧固和工作状态。
2.2.12检查大小钩的轨面高度(大钩880土10mm,小钩371土10mm)及磨损情况;紧固车钩与车架的固定螺栓;润滑脂润滑钩舌、钩身、钩座等滑动面。
2.2.13检查排障器轨面高度(90-130mm);紧固固定螺栓;更换扫石刷。
2.2.14检查蓄电池的液面高度、比重;清洁极柱;紧固极柱螺栓。
2.2.15检查基础制动、空气制动、手制动状态情况;各管路和接头是否泄漏;各杆件、串销、开口销有无变形和断裂;更换到限闸瓦和变形杆、销。
2.2.16检查轮轴配合状态;轮缘、踏面的磨耗及擦伤情况,按期进行车轴无损探伤检查。
2.2.17对各托架、制动梁和传动轴安全托架进行检查紧固。
2.2.18检查液力传动变扭器的油压、温升;并按规定添加液压油。
2.2.19清除所发现的故障及不正常现象。
2.3新制或大修的轨道车,在初期行驶的2000~3000km走合期内,应执行下列规定:
2.3.1降低牵引质量30%,在长大坡道上行驶时,应再适当减载。
2.3.2运行中,随时注意各部件的工作情况;及时紧固和调整松动或失效的部件;观察发动机工作状况。停车后要迅速检查变速箱、换向箱、车轴齿轮箱、轴箱的温升,如过热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2.3.3随时检查各部件,及时消除不良现象。
2.3.4轨道车初次行驶500km后,前后轴箱、中间箱、变速箱、空压机应换油。
2.3.5走合期满后,进行一次定期保养,同时应清洗发动机曲轴箱、机油滤清器,更换机油和机油滤清器芯子。并应将各部润滑油放尽并彻底清洗,更换新油。
2.4换季保养是季节(春、秋)温度、湿度变换时进行的一种适时性保养,可结合定期保养或小修理进行,并在每年四月和十月左右各进行一次。
2.4.1更换发动机润滑油,夏季使用高黏度机油;冬季使用低黏度机油。
2.4.2检查调整蓄电池电解液比重。
2.4.3入夏前要清洗散热器及冷却系统,清除水垢;入冬前要对轨道车下部制动风管路及阀体采取防寒措施;对发动机冷却系采取防冻措施。
3 轨道车修理分为小修、项修(状态修)、大修三种修程。各使用单位应根据规定的走行里程按期修理,不得简化修程或超期使用。
3.1小修是对发动机、走行及制动系统等部件的维护性修理和更换工作。轨道车小修周期为8000-10000km。
修理范围有:
3.1.1拆检发动机
3.1.1.1清除燃烧室积碳;清洗冷却系、润滑系、进排气歧管、消音器等;
3.1.1.2检查活塞与气缸间隙、活塞环各部间隙;
3.1.1.3检查配气机构、曲轴连杆及凸轮轴、燃油系;
3.1.2拆检发电机、起动机
3.1.3检查空压机
3.1.4检修蓄电池
3.1.5检查离合器及操纵
3.1.6拆检传动轴
3.1.7拆洗变速箱、换向箱
3.1.8检查车轴齿轮箱、轴箱、轮对、导框与轴箱配合间隙
3.1.9检查悬挂装置和下垂件
3.1.10检查基础制动及手制动
3.1.11清除空气制动机部件内外油污,消除漏风现象
3.1.12检查车钩及排障器
3.2项修是根据轨道车的实际技术状态,有针对性地对某些总成进行修理和更换工作。
3.3大修是对全部总成彻底修理和更换必要部件的工作。轨道车大修周期为80000-100000km或5年。
4 轨道平车的修理分为小修和大修两种修程。其作业内容及工艺要求参照《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和《铁路货车厂修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