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宜宾县水上交通事故频发,水上安全生产形势严峻。2005年3月6日,凤仪乡燕子坡渡口发生一起人力客渡船沉没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2007年5月14日,川宜县货0056号货船和益丰618号货船分别在屏山县新市镇、翠屏区潼关码头发生沉船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2007年9月13日,泥溪镇阳坪村中路组发生一起农户自制自用小船意外翻沉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失踪。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蒙受了巨大损失,而且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教训十分深刻。为此,本文结合宜宾县实际,对进一步深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作以下思考。
一、基本情况
宜宾县幅员面积2964平方公里,地处金沙江、岷江交汇地带,辖26个乡镇,有船乡镇19个,有专业航运企业5户,管辖水域为“两江八河”(即金沙江、岷江,越溪河、关河、文星河、箭板河、乔巴河、沙河、白吉河、牛尾河),通航里程310公里;其中金沙江、岷江流域县境93.2公里。全县有客运码头11个,货运码头9个,渡口28个,其中一类渡口9个、二类渡口8个、三类渡口11个。全县有各类运输船舶178艘,22624总吨,10763千瓦,5914客座,24544吨载重量;其中客船94艘,2527总吨,2433千瓦;人力渡船8艘,55总吨,96客座;货船62艘,17594总吨,7984千瓦,24544吨载重量;其它船舶14艘,448总吨,345千瓦,647客座。此外,乡镇还有大量的自用船和渔船。全县水上交通依托金沙江、岷江、长江流域构成交通运输枢纽网,各支小河流以客渡运和乡村运输为主导,形成了水上交通点多、线长、面宽的特点。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部分水运企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不重视,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的思想隐患严重。二是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存在簿弱环节。部分乡镇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力。三是安全投入不足。在安全隐患整治,船舶技改,小码头建设,渡改桥项目中资金缺口大,水上安全基础设施不能得到有效改善。四是人员变换频繁。部分乡镇分管领导频繁调整,安全管理队伍不稳,业务难以熟悉。
三、对策及建议
(一)狠抓宣传,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要认真树立和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体现在水上安全管理上,就是必须以保障从事水运生产的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为最高原则,杜绝以危害人的生命与健康去换取物的安全和经济效益的非人道行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网络大力宣传安全知识,继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加强水运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突出抓好水运企业经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水运从业人员在思想上、行为上自觉形成安全生产的意识,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二)转变观念, 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一是实现水上安全管理从事后控制向事前控制的转变,进一步建立完善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配备良好的应急救援装备,增加应急体系建设的整体投入。二是实现由经验型管理向技术型、专业化管理转变。过去,水上安全管理多是凭借规章制度的约束来实现安全管理,但随着当今水运行业的日益专业化,这一传统的管理方式已不适应目前的管理要求,要更多地依靠专业化、职业化队伍来实施有效的监管。三是管理客体应由船舶个体为主的“小安全”管理向水运企业的“大安全”管理转变。近年来发生的较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集中在乡镇、个体运输企业占80%以上。因此,水上安全管理必须适应经济市场化和所有制结构的新变化及事故多发的特点,由过去只注重对大水运经济主体的管理转向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的管理,尤其要强化对非公有制中小经济主体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完善机制,督促水运企业提高自我管理水平。一是督促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实现水运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二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内部生产管理,形成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三是督促企业狠抓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机制,落实整改责任,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