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无外乎人、车、路三方面的原因。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对车况、路况、天气等外因比较重视,对驾驶员从具体违章的角度分析比较多,而对驾驶员的心理、生理特征方面研究的较少。随着交通工程学的逐步重视,分析研究驾驶员的心理因素,对探索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内在规律性意义重大,从而做到以预防为主,进一步保证行车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通过对驾驶员的抽样访问和一些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的调查、分析,现对交通安全中驾驶员心理因素做一浅析。
一 驾驶员心理特征对行车安全的影响
驾驶员心理特征主要指驾驶员本身的心理因素以及在特定行车环境中的心理活动,既有主观上的性格、气质、意志等原因,也包括在受外界人为或特定环境影响下的情绪反应等,与行车安全的关系主要有以下表现:
1.1 性格与行车安全
不同性格的人处理问题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其导致结果亦不同。在行车中遇到意外情况时,有的小心谨慎,有的则粗枝大叶;处理问题是有的鉴定果断,有的则优柔寡断;安全意识方面同样有的极为重视,有的满不在乎。不难想象前者事故率会明显低于后者。
1.2 情绪与行车安全
情绪会影响驾驶员的行为,心情愉快、舒畅会精力集中、反应敏捷,提高驾驶潜能;而情绪低落、大喜大悲都会导致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缓,势必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因而情绪的高低、一个人情绪受外界影响的程度对行车安全至关重要。
1.3 意志与行车安全
意志也是一个人性格的体现,好的驾驶员应具备遵守交通规则、搞好行车安全的自觉性,同时又要友好的自制能力和韧性。交通事故主要原因之一的“疲劳驾驶”既有可观的“疲劳”,同时也是主观上一直不坚定的具体体现。
二 导致交通事故的不良心理活动
实际上,上述驾驶员性格、情绪、意志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并不是孤立的,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心理特征的具体表现即为心理活动,除一些基本的、本能的心理活动外,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与一些不良的心理活动有关。
2.1盲目心理
我国的“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机动车实习驾驶员可以按考试车型单独驾驶车辆”。实习和不经常从事驾驶的驾驶员,虽然具备了驾驶车辆的基本技能,但驾驶技术并不熟练,经验不足,对于复杂的道路情况和车辆性能还缺乏应变能力,并且车瘾大。甚至为了显示自己,盲目开快车,对由此造成的后果估计不足,这种心理最易发生交通事故。
2.2 侥幸心理
有些驾驶员对酒后驾车、闯禁行线、超载、超员等违章行为,心存侥幸,他们总是想碰碰运气。以为抓不住,及时抓住,自认为有亲戚朋友,在关键部门能够找关系,递个条子、去个电话就能了结。每当侥幸心理得逞就会更加膨胀,长此以往就会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2.3 逞强心理
有些驾驶员特别是年轻的驾驶员,争强好胜,因而当别人的车辆超越自己时,就认为对自己的驾驶技术不服。于是故意不让或者加速追赶,甚至强行超车后,故意猛打方向或紧急制动,这种情况最易发生交通事故。
2.4 逆反心理
认为对个别运管、路政、交警处理违章时的态度生硬、处罚不妥而心怀不满,故意违章以求心理平衡。
2.5 保险心理
由于车辆参加保险,有的驾驶员错误的认为投保后就有了后盾,不担心违章肇事后造成的经济赔偿问题,所以开车时采取无所谓的态度。
2.6 急躁心理
有的驾驶员性情急躁,不管道路状况如何,总是我行我素,遇到交通拥堵,不是依次排对等候,而是见空就钻,这样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2.7 骄傲心理
有的驾驶员驾龄长,而且从未发生事故,就认为自己的驾驶技术高超,产生了骄傲情绪,因此放松了对行车安全的警惕性,也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 驾驶员心理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3.1 由于以往对交通心理方面的研究较少,对由心里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估计不足,因而要从上倒下,由外及内,有关领导、交警、驾驶员以及教育、宣传等各个方面对该项工作引起足够重视,作为一个社会性的问题来对待。
3.2 加强驾驶员的心理教育是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整个社会要从不同侧面、不同途径开展深入持久地工作。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安全教育则是驾驶员心理素质、素养提高的一个基本途径,只有树立高度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思想,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才能真正从思想上把安全放到首位。
3.3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一个驾驶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在社会重视、大家关心的情况下,驾驶员要坚持不断学习,自觉培养好的性格和顽强的遗志,思想修养不断提高,同时在实践中要锻炼自己,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 结语
驾驶员心理因素在交通安全中是一个方面,同时它与其他各方面都是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的,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对交通安全引起足够重视,人、车、路高度和谐统一,才能真正做到“珍爱生命,共建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