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铁路总公司印发《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新铁安质〔2014〕32号兰新铁路新疆公司关于印发《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联调联期间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期间的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一般安全要求
1.防护栅栏全封闭。对封闭不全、高度不达标,栅栏底部空隙过大,栅栏连接处封闭不严,栅栏遇坡落差角口可进入人员的地段,必须在联调联试开始前处理到位;同时施工单位要组织人员加强巡守和维修管理,及时修复破损的处所,确保防护设施完好,对暂时无法修复的,必须派人看守。
2.在联调联试开始前按规定建设警务区、执勤岗亭,要全部完成建设,并确保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3.做好施工路料、机具的管理和垃圾清理工作。试验前及试验期间,所有施工路料、机具一律不得在封闭栅栏和桥梁栏杆内放置,试验线路上不得遗留任何垃圾。
4.防护栅栏通道必须上锁,各作业人员进入防护栅栏内,必须严格执行“从哪个栅栏门进入,哪个栅栏门出”制度。
二、安全教育
全体参试联调联试人员应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加强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确保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安全。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人身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看守、巡察人员佩戴巡守牌,穿着黄马夹。
2.岗点责任人员须在列车计划开行前2小时到岗并完成安全确认工作。项目部安排岗点人员时,下发《试验列车开行安全条件确认体系表》和《试验列车开行安全条件确认写实表》,各岗点对照责任区段和安全确认要求开展安全确认工作。
3.安全确认检查发现影响运行安全的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并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上报车站岗点人员或联络员,由指挥组安排解决。如巡查中发现栅栏被破坏或封闭不到位的,记录详细位置报施工负责人或调度、安质部。有人员或其它大型动物进入隐患的,除上报外,必须进行值守,直至隐患消除。
4.进出防护栅栏内必须遵守出入登记制度。安全确认后,禁止任何人员进入栅栏内。各责任区安全确认人员,进行试验列车开行安全条件确认后均不得进入防护栅栏内检查,必须确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
5.岗点人员必须保持联络通畅,坚守岗位直至试验完成,接到通知方可撤离。
6.开好班前碰头会,明确作业内容、地点、时间及具体安全措施。
7.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经检测合格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并依据安全作业规程设置规定数量的作业监护人。
三、施工安全
1.试验期间,比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对各项施工进行管理,停止一切影响试验行车安全的施工,做到“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 细化制定问题整治、故障处理和夜间作业的安全措施。
2.凡涉及检测测试单位上道进行地面测点布置和测试设备日常维护,以及施工单位问题整改和故障处理的施工,必须严格按乌鲁木齐铁路局联调联试办公室批准的方案、作业内容、明确的时间内组织施工,并在停止行车的条件下进行;如施工涉及停电作业的电化局必须到场配合。
3.施工中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进入防护栅栏内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落实现场负责人,施工防护人员到位。
4.施工销点前,各施工负责人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存留的各类施工器具、路材路料。
四、安全措施
1.涉及接触网带电区段按运营线路进行管理,禁止一切无施工计划的作业。
2.施工期间,应与设备管理单位(临管单位)保持经常联系。机械、机具、材料、废料、人员动、静态距离临近接触网带电设备2米内施工必须采取停电措施,临近接触网带电设备4米内施工应提前联系设备管理单位(临管单位)并在配合人员监护下方可作业。
3.所有需接触网停电的施工,必须向联调联试指挥部请求停电作业命令,作业按停电作业办理。所有在带电接触网范围内的作业,必须依据调度命令限定的时间、地点执行,严禁违令操作。
4.任何施工作业应与供电设备、接触网等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得进入高压设备的防护区内。
5.施工前,必须在得到设备管理单位(临管单位)人员通知确认接触网已停电、两端地线已做好接地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配合人员在确认供电设备完好,具备送电开通条件后,方可撤除地线,消除停电命令。
6.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机具等金属构筑物,在距离接触网5米范围内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小于30欧姆。
7.严禁通过任何物体,如绳索、棒条、导线、水流等与接触网线索及相连部件相接触。发现接触网断落时,人员、物体要远离该线10米以外。
五、责任追究
根据国务院第639号《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现场制止外,应及时报告是施工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报公安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1. 毁坏铁路线路、站台等设备设施和防护栅栏及铁路其他防护设施、击打列车、非法拦截列车的。
2. 钻车、扒车、跳车等行为的。
3. 在埋有地下光(电)揽设施的地面上进行钻探、焚烧物品、倾到腐蚀性物质的。
4. 在埋有地下光(电)揽两侧各1米的范围内建造、搭设建筑物等设施的。
5. 在埋有地下光(电)揽两侧各1米的范围内挖沙、取土的。
6. 在铁路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20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或者倾倒有害化学物品的。
7. 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抛掷物品的。
8. 在铁路电力线路两侧5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的。
9.严格联调联试期间的安全红线管理,严禁任何人违章上道, 凡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的单位,一律红牌考核, 发生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行为的单位一律黄牌考核;构成不良行为的严格按信用评价程序考核。
10.严格遵守联调联试期间安全管理办法,凡发现有下列行为的,项目部给予严肃处理。
(1)看护人员漏岗、脱岗、睡岗的;
(2)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穿防护服上道作业的;
(3)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对栅栏开口的。
(4)施工人员不听劝阻违章上道作业;
(5)施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撤出栅栏外的;
(6)试验列车来临时,施工人员仍在栅栏内的;
(7)看护人员无故站在栅栏内逗留的;
(8)施工完后现场遗留施工器具、路材路料的。
(9) 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和施工影响范围,盲目施工、野蛮施工。
(10) 施工防护不到位,施工人员未穿标志服等。
(11) 施工现场无包保干部跟班作业,且无安全和技术管理人员。
联调联试、动态检测和运行试验期间,请大家严格按照以上规定进行执行,如被确认车、联调联试运行车、或项目部发现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每次给予个人5000元罚款,施工队负责人给予20000元罚款。因违反以上规定被公安机关拘留、或造成的不安全因素由本人或施工队自行承担,与本单位无关。
兰新铁路第二双线三工区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