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渡船是一种从事短途车载旅客、货物运输的特种船舶,长期以来一直是长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重点管理对象。近年来,长江汽渡船多次在航行过程中发生了碰撞、危险品泄漏、触损、搁浅等事故和险情,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自身的汽渡航行安全管理工作实践,分析了当前汽渡船航行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从内、外部管理两个层面探讨了管理对策。
长江汽渡现状
近年来,江苏、安徽、湖北等省相继实施沿江大开发战略,汽车渡运的需求不断上升,长江沿岸渡线日趋密集,渡船艘救、航次不断增加,为长江两岸区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随着长江口深水航道建成,长江江苏段海轮实现夜航,苏通大桥和南京长江三桥相继开工建设,超大型的散货、集装箱船纷纷进江航行,施工工程船、辅助船舶逐年增加,长江水域出现更加繁忙的交通态势。汽渡船的航行避让条件将更为复杂,汽渡的航行安全管理也将更为紧迫。
汽渡安全的难点问题
一是汽渡船操纵不灵活,受风、水流影响大。汽渡船相对于其频繁穿江航行特点而言,操纵特性不佳,表现为舵效和船体水流特性较差,中桥楼比较高,侧面受风面积大,航行操纵受风、水流影响明显。
二是驾驶员思想上有顾虑,航行操纵行为不果断。2003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汽渡船作为横江渡船所应履行的主动避让义务,但有些汽渡驾驶人员没有能正确理解《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只片面的看到汽渡船法律责任的加重,在航行避让过程中顾虑重重、犹豫不决,往往错过最佳避让机会,导致紧迫局面的发生。
三是渡船航行过程中穿越频繁,会遇局面较为复杂。长江江苏段实行船舶定线制后,江面的船舶交通流由原来两道变为四道,加之很多渡口处于港区、河口附近,船舶通行密度很大,船舶流向复杂,造成汽渡船穿越过程中与其它船舶的会遇概率高,会遇局面复杂、多变。
四是汽渡船与顺航道行驶船舶统一会让意图较为困难。长江汽渡基本需横穿航道行驶,会遇形式以与顺航道行驶船舶交叉相遇为主。在与多艘船舶同时会让时,不可能与所有相关船舶都一一明确会让意图。有时会引起在同一水域航行的上水船舶的误解,造成航行秩序混乱。
五是其他船舶对航行规则的理解有偏差,不切实履行协助避让义务。有些顺航道行驶的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不采用安全航速,不切实履行协助避让的义务,一味要求汽渡避让,以致延误最佳的避碰时机。
六是长江汽渡航程较短、航线单一重复,易产生疲劳驾驶现象。长江汽渡大多24小时通渡,尤其当汽渡船夜间航行时,驾驶员往往在相对安静、黑暗的环境中更容易困倦,反应较平常迟钝,极易导致汽渡船夜间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是汽渡渡船超载。由于汽渡是根据车辆车型配载,不能有效掌握车辆实际载重量,易因车辆超载严重造成汽渡船超载或不平衡积载。
管理对策
一是改造现有渡船,推进长江汽渡客滚化。各汽渡单位应加大对安全生产设施的资金投入,严格按照《内河钢船检验规则(1999)》的有关要求对现有渡船的水密性、抗沉性、船舶电站、装卸系统进行技术改造,推进长江汽渡客滚化,将船舶安全检查中提出的整改要求落实到位,有效提高汽渡船航行安全系数。
二是强化驾引人员业务理论培训,加深其对航行规则的理解。海事部门和各船舶单位加强对船舶驾引人员的业务理论培训,特别是对新航行规则如《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的培训,使其全面掌握航行避让原则,正确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消除不必要的思想顾虑和精神负担,以平和的心态从事船舶航行操作。
三是严格执行动态报告制度,主动通报本船动态。横江渡轮离泊和穿越通航分道、推荐航路或特定航路前应注意航道情况和周围环境,按规定鸣放声号,同时用VHF在航行避让频道CH06通报本船动态,以引起过往船舶和周围船舶的注意,及早采取协助避让行动。
四是增设汽渡专用浮,海图标明汽渡渡线。建议有关部门在汽渡航行与通航分道侧面标联线的交汇处增设汽渡专用浮,规范汽渡航路,同时在海图上标明汽渡渡线,使来往船舶能准确了解长江干线汽渡分布情况。
五是汽渡公司强化内部安全管理,科学掌握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各汽渡单位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在全体员工内部形成自觉执行安全法规的氛围,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汽渡公司调度及管理人员要科学掌握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合理调度生产,尽量避开船舶流高峰时段安排渡运生产。同时,积极引进现代管理手段,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对汽渡航行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控能力。
六是提高人员配备标准,实施人性化管理模式。各汽渡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对渡船航行值班人员进行充实和调整,采取“人性化”的管理方式,确保航行值班人员得到充分休息,避免其疲劳驾驶或带着情绪驾船。
七是源头严查紧堵,渡口认真把关。相关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加强源头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从源头堵住超载车辆上路过渡。杜绝严重超载车辆上渡,确保渡船不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