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前,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2养护维修作业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对养护维修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3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公路管理部门或经营单位应加强养护维修安全作业的管理,公路管理机构应对养护维修安全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设施应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在未完成养护维修作业之前,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除或改变安全设施的位置、扩大或缩小控制区范围,以保证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安全控制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