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处四川盆地南缘、云贵高原北麓,全县幅员面积3184平方公里,辖26个乡镇、269个行政村,总人口85万人。辖区有过境国道1条、省道1条;县道10条,乡村道 条,通车总里程 公里;辖区注册登记的驾驶人 名,机动车 万辆;其中摩托车驾驶员 人、摩托车 辆,分别占到各自总量的68%和80%。
二、交通背景
由于地处山区,地理环境特殊,客运和公交发展供不应求,广大群众面临着出行难的问题。随着新农村建设发展,“村村通”工程的实施不断地延伸了通村道路里程,网格化的道路交通进一步形成。随着道路的不断延伸和硬化,群众出行条件得到改善,在公交或客运不能满足出行需求的条件下,摩托车??这种经济、便捷、灵活的机动车备受亲睐,成为了群众出行首选的、主要的交通工具。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刺激下,摩托车销售市场多样化的优惠政策极大地吸引着购买力不断提高的老百姓,越来越多的摩托车“入住”千家万户。车和路的基本满足,使老百姓特别是农村群众逐渐告别“路难行、车难乘,赶个场走半天”的状况。
然而,由于摩托车发展迅猛,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日趋严峻,人、车、路的矛盾日夜凸显:道路承载力、通行效率、驾驶资质、安全意识、安全系数以及管理模式导致摩托车交通违法、涉摩交通事故陡增。据统计,全县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总量中,摩托车违法及涉摩交通事故分别均占总量的80%以上,其中涉摩交通事故死亡率更是高达70%以上。据统计,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27日,发生在辖区内的涉摩交通事故3549起,受伤9200人,死亡 人,直接经济损失896.48万(差永乐数据)。从交警各中队接处警登记及事故台账数据来看,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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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不顾道路上的行人、车辆,横冲直撞,有的甚至冲撞民警后逃脱检查,如果强拦硬追的话,极易造成摩托车驾乘人员伤亡,并且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规范上也明令禁止交警追赶逃逸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民警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还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这样一来给民警执勤执法上增加了思想负担,使的个别摩托车驾驶员有恃无恐,认为只要一跑警察就拿他们没办法,助长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使民警在治理摩托车违法行为过程中,畏首畏尾,放不开手脚开展工作,从而造成了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打击。
四、主要交通违法现象及原因分析
(一)不戴安全头盔。一是认为骑行目的地距离近,怕麻烦;二是自我防护意识差,总认为自己的速度慢不会出问题,尤其是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对此十分反感;三是影响美观,尤其是年轻人,占到90%以上。
(二)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绝大多数无牌无证车主抱着“摩托车是我买的,不是偷的不是抢的,家门口骑骑没有办牌办证的必要,自己会骑车,技术好,办个本本有啥用”的思想,不办理相关手续。
(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在一些车主眼里,摩托车只是一种比自行车快速、便捷的代步工具,年检不年检不重要。同时,更有部分居民认为只要还能跑得动就不算“病车”、“报废车”,致使一部分摩托车长期不按时参加年检或自行检修。
(四)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强超强会。许多人认为摩托车体积小,行驶灵活,因而遇险不避,将摩托车骑在道路中央,有的甚至曲线行驶,见缝插针任意穿行。
(五)超速行驶。抱着骑得快才“拉风”、才能体现其性能;摩托车就是图个快捷方便等思想,不把油门扭到底不松手的驾驶人大有人在,特别是在年轻人群体中,对“不快不炫”的“飙车”乐此不疲,完全忽视公共安全
(六)超员超载。能座多少座多少,能拉什么拉什么,摩托车载人载物、人物混载,有的嫌来回拉几趟麻烦,一辆车座三个四个甚至座七个、八个的也有,完全胜过小汽车。
(七)酒后驾驶。心存侥幸心理,认为自己酒量好、技术好,骑慢点没问题,把酒后不驾车、驾车不饮酒的警告置于脑后,不曾考虑酒精的作用带来的危害后果。
(八)不服从管理,抗拒执法。交通法规意识不强,对骑车上路应自觉配合执勤民警检查概念模糊,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后果认识不清。上路行驶逃避检查、胡搅蛮缠、干扰执法、暴力抗法,甚至捏造虚假事实有意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围攻执法执勤交警。
五、造成现状的主要原因
(一)法治观念淡薄,安全意识差。广大群众不学不懂法,对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晓面不到10%,多数群众认为挂不挂牌、办不办证没啥影响;驾驶摩托车简单易学,男女老少一骑就会,一辆摩托车能乘几人乘几人,对于戴不戴头盔、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全然不顾。 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行驶无疑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在群众的意识里,这和偷、抢等违法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虽然近年来开展经常性的摩托车涉牌涉证专项行动,也查扣并督促上牌办证一部分,但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问题还是十分严重。在纠违过程中,交警往往采取一种比较宽容的态度,纠正违法、消除违法、督促办证上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中规定,对无证驾驶人处以一千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但实际执法中,往往只是罚款处理,不能扣车,其违法行为录入到违法系统中,以此约束其在审车时缴纳罚款,但多数摩托车上户之后基本不审,开具处罚决定书后违法行为人不去缴纳,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在具体工作中针对如此繁多的“逃票者”法院也执行不完,且执法成本之高,很不现实。
(二)守法成本“高”。针对一般家庭经济状况的群众来讲,购买一辆摩托车不是难事,价格约4000元/辆左右就可以购买一辆比较好的摩托车,但要办牌办证,则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办理驾驶证、行驶证、保险等费用约1000元左右,占常用摩托车购车费用的1/4以上。在使用过程中摩托车每隔1年或2年就要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审费用加上保险费得花280元,这对于东拼西凑才买到摩托车的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经济压力。且部分群众居住在边远山区,往返交通很不方便,再加上有的群众经济收入相对低,交通安全意识又淡薄,总觉得花这部分钱没必要。
(三)申办驾驶证科目一考试难。自2007年科目一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以来,对科目一的考试,有的申请人表示自己文化程度低,有个别甚至只写的来自己的名字,要让他些其它的就完全懵了,对于电脑考试,只能望而兴叹。在申请办理驾驶证的人群中,多数是出生在农村50年代至70的村民,有的连小学都没读完,对于100道题,90分为及格的考试,真正一次及格的人不多,使大多数人望而却步。
(四)路面管控不到位。我县地域广阔,道路点多、线长、面广,交警部门以现有的警力和有限的经费无法对各种交通违法进行大范围的整治,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条件下进行专项整治,无法有效地完全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我队虽有警力32人,但抽调到外面去2人,大队领导4人,大队部4人(办公室包括财务股共4人,其中2人长期带病工作),车管所2人(其中1人接近50岁,1人是马上就要退休的老同志),交管股3人(其中1人是50岁左右,长期带病工作),城区中队4人,(其中1人是50余岁的老同志),箭竹、双沙、永乐三个中队各2人,二郎、石宝中队各1人,每年要处理交通事故上千起,仅死人的事故就是几十起,可以想像工作量之大,虽配备有近100名辅警,但因不具备执法资格,没有民警带队又不能上路执法,所以在职民警有处理事故的就没有路面管控的,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很难落实“错时错位”管理措施,虽然要求派出所全面参与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但派出所人少事多,又担负着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想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真是鞭长莫及、力不从心。即使有心也是应付了事,有的甚至是为了追求某种目的而工作,所以要靠20余名交警维护全县3800多公里道路的安全确实存在困难。对国、省、县道的安全管控顾此失彼,对乡村道路的安全管理鞭长莫及,导致出现“盲区”。乡镇和基层组织一提交通安全,就错误地认为那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致使交通安全工作仍然处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唱“独脚戏”状态,齐抓共管的格局难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