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与码头之间,船与船之间,同时作业的船与船之间,开工前均应张挂好安全网。
2. 上、下船所用梯子的安置必须与关路保持2M以上安全距离。
3. 落驳作业要配备一名专人指挥。
4. 在船上操作的工人,不准在关下或关上停留。
5. 抓斗作业或使用自动拆钩必须派专人负责安全监护。
6. 散货倒关,严禁将未倒净的货物夹在网络内带上大船或码头。
7. 大船的头舱、尾舱不准驳船直接过驳。
8. 空网络起身,要防止手脚被兜住;钩头起身,要超过一人一手高度方可松手。
9. 驳船与驳船间的夹档甲板上不准坐人。
10.小型驳船装运易滚动货物(如卷钢板、卷桶纸和大捆盘圆等)应按船舶额定装载量降低25%。
11.在船舱面作业时,要防止涌浪或周围情况使船晃动而造成人、货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