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尘系统由所在车间管理,专人负责。要对除尘系统的技术、设备、安全、消防等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
2、棉纤维粉尘具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发生火警,要立即关闭滤尘系统的风机,查明原因,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开机。
3、根据除尘系统规模大小配备专职或兼职滤尘工。滤尘工要经过严格的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要加强对滤尘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确保滤尘设备和风机正常运转,严禁带病运转。
5、凡有下部集尘的设备,必须有防止金属零杂件通过风道进入风机的措施。建立定期清扫风道的制度。进行设备检修,应先封盖下吸尘口后方能进行操作。
6、滤尘室内不能放置任何杂物和存有过量的积尘。
7、滤尘室应有数量足够的、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并设有报警装置。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方便、易取或易操作处。
8、清花、梳棉和精梳车间的滤尘器,应在负压下工作。
9、滤尘室和地沟必须保持无积尘。严禁有积水。
10、开清棉机,梳棉机、精梳机的吸落棉采用间歇吸尘系统时必须保证不堵塞,问隔时间不宜过长,避免棉尘瞬时浓度超限 。
11、粉尘散逸较多的车间,要求逐步设置吸尘清扫装置。清除的尘杂要随清随运,建立尘杂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