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9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第69号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第69号令)“五必须五严禁”内容:一是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二是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三是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四是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五是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3.涉及或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作业人员(简称“有限空间四类人员”)要进行有限空间专项安全培训。有限空间专项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的培训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未经专项安全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有限空间管理和作业。
4.涉及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有害气体和缺氧环境有限空间作业的班组,每季度应组织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危险预知训练活动,并及时完善作业标准。
5.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称为有限空间作业。
6.有限空间主要分为三类:即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下建(构)筑物、地上建(构)筑物。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矿井、特殊情况下的围堤和挖掘作业视为有限空间。
7.公司重点管控的“三类有限空间”是指:涉及易燃易爆物质的有限空间;涉及有毒有害和窒息性气体或缺氧环境的有限空间;存在淹溺或掩埋危险的有限空间。
8.采用管道送风时,强制通风引风区应设置在远离有毒有害气体可能异常释放的区域,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保证风源安全可靠;凡需要通风的有限空间,缺少在线通风设备设施时,应配置专门的风机、风管等通风设施。
9.必须进入缺氧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符合《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规定,作业时应采取机械通风。
10.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也就是说可靠切断只有两种方式:一种为插盲板,一种为拆取一节管道。除此以外的关阀门、水封等方式均不属于可靠切断的手段。
11.缺氧环境是指空气中氧的体积百分比低于19.5%。富氧环境是指空气中氧的体积百分比高于23.5%。硫化氢正常状态下的**容许浓度10mg/m3,停留时间为8小时。CO含量不超过24ppm(30mg/m3)时,可较长时间工作。
12.在缺氧或有毒有害气体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13.配戴长管呼吸器时,应仔细检查气密性,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
14.在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15.进入带有转动设备类的有限空间,必须办理停电手续,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禁止启动”等警示标志。
有限空间的坑、洼、沟或孔、通道出入口应设置防护栏、盖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16.进入竖型、筒形、圆柱型等不易施救的有限空间及在其内部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全部系挂一根可靠牢固的“安全绳”(救命绳),绳端要固定在有限空间入口处。该“安全绳”(救命绳)不得替代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带。监护人应通过系在作业人员身上的保护绳进行沟通。
17.在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作业场所电焊作业,要提高电绝缘防护等级(如使用电绝缘靴、铺设绝缘板等),更换焊条时身体不准靠在导电物体上。有限空间内使用的电气设施,包括电动工具、通风、照明设施等应有漏电保护装置。
18.当有限空间为原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容器的,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
19.有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手持行灯必须有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在金属容器、潮湿环境、狭小容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20.硫化氢中毒:硫化氢(H2S)是无色气体,臭鸡蛋味,易溶于水;属窒息性、剧毒气体,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物。比重比空气大,易积聚在通风不良的城市污水管道、窨井、化粪池、污水池等低洼处。
21.CO中毒:CO是无色、无味、无刺激性、易燃易爆有毒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一氧化碳在血中易与血红蛋白结合(相对于氧气)而造成组织缺氧。
22.氮气,正常状况下是一种无色无味无嗅的气体,且通常无毒。空气中氮气含量过高,引起缺氧窒息。吸入氮气浓度不太高时,患者最初感胸闷、气短、疲软无力;吸入高浓度,患者可迅速昏迷、因呼吸和心跳停止而死亡。当作业场所空气中氧气浓度低于19.5%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
23.因设备检修维修或施工作业临时形成的有限空间(如打人孔需进入的管道、围堤、坑洞等),作业前,应在现场设置“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告知牌”,明确告知有限空间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包括应当准备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施、应急电话)。
24.有限空间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指:窒息性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缺氧、易燃易爆物质、液体、物料、触电、坠落、旋转设备、高温/低温、其它危险有害因素。
25.有限空间危险因素辨识8方面内容:一是有毒有害和窒息性气体或缺氧环境引起中毒或窒息的危险;二是可燃气体、液体、固体及易燃易爆物质引发火灾或爆炸的危险;三是液体水位升高或坠入液体储存设施内引起淹溺的危险;四是固体坍塌引发掩埋或窒息的危险;五是设备设施转动引发绞伤的危险;六是潮湿环境引发触电的危险;七是高处坠落或高处落物的危险;八是温度、噪音、腐蚀性化学品等其他危险。
26.有限空间作业3个方面的危险特性:一是作业环境情况复杂;二是危险性大、发生事故后果严重;三是容易因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有限空间作业造成伤亡扩大的主要原因是施救不当,事故中死亡人员有50%是救援人员。
27.公司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有毒有害、窒息性和易燃易爆气体分别有: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煤气(主要有毒成分是C0)、硫化氢(H2S)、甲烷(沼气、H4C)、二氧化硫(S02)、氨气(NH3)、氢气(H2)、氧气(02)等窒息性气体:氮气(N2)、氩气(Ar)、二氧化碳(C02)等。
28.根据有限空间潜在的危险性和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应把有限空间分为A级、B级、C级、D级进行分级管控和分级审批。
(一)A级:可能造成作业人员多人伤害或死亡的有限空间作业;由单位分管生产、设备、工程的厂领导审批;
(二)B级:可能造成作业人员死亡、重伤或较大及以上险肇事故的有限空间作业;其中涉及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有害和窒息性气体或缺氧环境的有限空间作业由单位主管生产、设备、工程的部门负责人审批,其他类型的有限空间作业可由作业区主管审批;
(三)C级:可能造成作业人员轻微伤害或一般险肇事故的有限空间作业;已有作业标准的,严格执行作业标准;无作业标准的,由有限空间所属作业区主管审批;
(四)D级:有限空间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已完全确定,并得到有效控制。在不含有以下四个条件中任何一个条件的前提下可不纳入有限空间管理,但作业前必须制定完善、可靠的作业标准。1.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2.存在或产生可能掩埋进入者的物料;3.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4.存在已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
2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改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处确认。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他人不得代签。有限空间作业许可部门以及许可审批人员,应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公布,并下发执行。
30.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31.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19.5%或高于23.5%、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撤出并清点作业人员,暂时封闭作业现场的出入口,等待通风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32.气体检测“四项规定”:一是检测所有可能的危险气体;二是从通风孔处插入检测探枪;三是检测所有部位(顶部、底部、不规则形状);四是如果检测到危险气体或蒸气,应进行通风和清洗,之后再次进行测试。
33.检测记录10项内容:测定日期、测定时间、测定地点、测定方法、测定仪器、测定时的现场条件、测定次数、测定结果、测定人员和记录人员,并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34.涉及易燃易爆气体的有限空间的安全置换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是应用氮气、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蒸汽清洗;二是作业人员进入或接近前,应当再用新鲜空气通风,并持续检测空间内的氧气含量。
35.氧含量可能发生变化的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
36.从事“三类”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等相关人员,必须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有限空间安全知识考核合格;二是会使用应急救援器材;三是具备现场应急救援能力。
37.涉及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有害气体和缺氧环境的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有限空间作业9字诀)。检测指标包括3个浓度: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38.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9步法:作业前危险辨识、安全准入、安全隔离、安全置换、安全检测、安全防护、安全监护、安全作业、安全确认。
39.有限空间作业前,要根据安全分析评估,针对有限空间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40.有限空间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应组织安全监护人、应急救援人员、作业人员,对照“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告知牌”或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帐相关内容,针对作业项目、作业内容和作业流程,再次辨识确认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完善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工程措施和应急措施。
41.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明确应急救援人员及其职责,应急响应和信息沟通方式方法,并告知所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
4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先采取氮气等惰性气体置换、蒸汽引射清洗,后强制通风的措施,以消除或减少有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禁止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富氧环境下会发生氧中毒和燃烧爆炸。
43.作业方案要按程序审批,明确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作业人员,把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44.所有的有限空间作业均应设专(兼)职安全监护人员,A级、B级有限空间作业应设专职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以及危害对作业人员的影响,懂急救知识。接受有限空间专项安全培训且考核合格。
45.有限空间作业期间,安全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不间断联系。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及作业过程中,监督检查:作业许可手续合规程度、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有毒有害气体和氧含量检测情况、设备停送电手续及挂警示牌情况、通往作业现场能源动力介质或有毒有害气体管道可靠切断或关闭、现场环境安全、通风情况、违章查处和隐患排查、应急救援设施配备情况等方面。
46.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
47.在检修、施工等非常规作业活动临时形成的“三类”有限空间,应当在施工方案制定阶段,明确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通过现场书面安全交底的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专项安全培训。
48.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尽量利用设备设施的孔、洞、门进行自然通风,自然通风方法无法满足安全需要的,必须采取机械强制通风,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可靠的呼吸面具。
49.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在有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需要动火作业的应办理《动火安全证》。
50.有限空间作业前要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督促、指导、监督作业人员清理现场、清点工器具,确认无误后撤离作业现场。
51.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十不准”:一是未经批准不准私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二是作业方案未经安全可靠性论证和审批不准作业;三是涉及气体和缺氧环境的有限空间未采取通风和连续监测措施不准作业;四是未对作业人员履行危险有害因素告知手续不准作业;五是未经专人对现场安全措施进行确认不准作业;六是安全监护人员不在现场不准作业;七是未经过专项培训且合格的人员不准作业;八是未彻底清理残留物不准作业;九是应急救援措施和器材准备不到位不准作业;十是作业人员、工器具清点不清不准封闭出入口。
52.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十必须”:一是必须办理安全许可审批手续;二是必须采取可靠隔断(隔离)和置换措施;三是必须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四是必须保持通风设施的正常连续运转;五是必须佩戴气体监测仪;六是必须配备通讯联络工具,设置安全监护人并保持联系;七是必须按照作业标准和单项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八是高处作业的有限空间必须设置逃生和应急救援通道;九是必须保持出入口畅通;十是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撤离。
53.气体类有限空间作业生命保障规则:一是气体可靠切断(堵盲板或拆取一节管道、关闭阀门、上安全锁)。二是作业前吹扫置换、监测合格。三是作业中连续通风、定时或者连续监测。
54.物料掩埋类有限空间作业生命保障规则:一是物料来源可靠隔离(隔断)或清理彻底。二是来料系统停电挂牌(就地开关打到零位、挂牌),皮带系统事故拉绳等紧急设施在自锁状态。三是作业人员使用安全绳或安全带,并可靠固定于有限空间外,严禁站在料筒、料仓等储料设施下方捅料。
55.易燃易爆物质类有限空间作业生命保障规则:一是易燃易爆物质必须彻底清理干净且不准存放在作业地点周围。二是作业中连续通风、监测或必要时充水。
56.淹溺类有限空间作业生命保障规则:一是液体来源可靠切断(关闭阀门、设置物理隔断)。二是作业人员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并可靠固定于有限空间外。三是酸类环境应使用防护服。
57.机械类有限空间作业生命保障规则:一是设备设施必须停电并挂牌,有明显的断开点,必要时使用工业安全锁;二是采取防止设备设施转动的硬件措施;三是作业人员必须从作业地点全部撤离后方可封闭出入口。
58.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5种常见的错误认识:一是没有闻到或看到任何危险,进入没问题;二是只探头进去看看,不是真的要进入;三是很快的进去看一下;四是都检查过了,没问题了,可以不用测试仪器;五是一旦发生什么事,可以屏住呼吸并逃离。
59.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涉险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60.有限空间应急用品配置要求: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应为应急人员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或救生索和安全梯等。
61.有限空间作业过程发生紧急情况应采取的8项措施:一是呼救或报警;二是在进入前等待帮助;三是等待时打开通风设备;四是撤离受伤人员;五是人工通风;六是尽可能使用救援设备;七是组织医疗救护;八是隔离此区域直到找出原因。
62.太钢急救中心电话:3019120;太钢消防报警电话:3019119;太钢煤气防护站电话:3012112。
63.同一有限空间存在多个承包方时,各单位外协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属分包的项目,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要同时参加有限空间所在单位组织的现场书面安全交底。
64.从事“三类”有限空间或在A级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协人员,必须是在各单位至少工作3个月以上的人员。
65.从事有限空间管理和作业的“四类人员”(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作业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C0检测仪、氧气含量分析仪、空气呼吸器、灭火器等监测仪器和应急救援器材。
66.在焦化厂、能源动力总厂、炼铁厂、炼钢一厂、炼钢二厂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协人员(包括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作业人员)必须是在上述单位至少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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