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光又名眩辉,是一种不良的照明现象。它是由光源或反光面射来极高亮度,或视野中心与背景间较大的亮度差引起的。眩光可使人的视觉机能降低,产生不快感。眩光可分为直接眩光和反射眩光。
直接眩光指高亮度光源的光直接进入人的眼球,可造成视觉机能一时性损伤,使人感到不适。如果入眼在黑暗环境已适应一段时间,对直接眩光更加感到耀眼,而且,光源方向越是靠近视线方向,越觉耀眼;亮度越高,越觉耀眼。
反射眩光指由光源射到观看对象物或其近旁时,其反射光所产生的耀眼光。
眩光不仅可使人的视力下降,而且会降低工效,增加差错,甚至会出现事故。因而劳动环境中必须尽量避免出现眩光。对于直射眩光,可减少亮度面积。可用挡板遮挡光源,不使其高亮度光直接进入眼睛。改变视线水平方向与光源的角度。为避免水平面上的反射眩光,应妥善安置明光源,使对象物亮度与背景亮度之比不超过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