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酚(phenol,C
6H
5OH)又称酚及石炭酸,为有特殊芳香味的白色结晶,易溶于水。急性苯酚中毒系全身中毒性危重急症,临床较少见。
【致病原因】
1.苯酚蒸气可经呼吸道吸收,但由于其挥发性低,在生产中吸入苯酚蒸气而引起中毒者较少见,而由皮肤污染吸收中毒的可能性较大。易发生于制药,合成树脂、油漆、橡胶、石油、制革及造纸等生产过程中。
2.急性中毒多由误服所致,其致死量2~15g,但亦有例外。
【急救处理】
1.吸入高浓度苯酚蒸气者,应立即将其移离现场,注意保暖;必要时给予吸氧、人工呼吸、注射呼吸兴奋剂及其他对症处理。
2.对口服中毒者应分秒必争及时抢救。立即用植物油洗胃,至无苯酚味为止,并留置少数植物油于胃内。洗胃后多次给予口服牛奶或蛋清。如毒物进入胃内时间较长,粘膜已有严重腐蚀时,不能再用蓖麻油,否则会增加毒物吸收。有口腔粘膜和食管粘膜溃疡,甚至昏迷患者,亦不应放弃洗胃,但插管时应细心,防止食管穿孔。
3.皮肤污染者,应立即脱去污染衣服,用棉花浸透甘油、聚乙烯乙二醇或聚乙烯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7:3)擦洗污染物,至少擦洗10min,然后用清水冲洗至无苯酚味为止。如污染面积较大,应在处理后至少观察24h,注意呼吸情况。此方法较过去单用水、酒精或植物油去除皮肤污染安全得多。
4.皮肤有灼伤者,用饱和硫酸钠液湿敷。严重灼伤时注意防治休克。眼部灼伤时用大量水冲洗(至少冲洗20min),并按眼灼伤处理。
5.对昏迷、紫绀患者可给予吸氧。呼吸衰竭者应及早用呼吸兴奋剂。有“三低症”者,可给予葡萄糖盐水静脉注射,必要时可输血,应用升压药物。对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可用透析疗法。为防治继发感染,可应用抗生素。
【预防】
1.有关苯酚的操作、贮藏、运输等过程,须有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2.凡加热苯酚的操作,应采取密闭措施,辅以通风设施。
3.注意防火、防爆,并防止皮肤接触。
4.在生产、运输过程中,尤其在洗涤贮存苯酚的容器时,应加强个人防护。
5.对患有湿疹、过敏性皮炎、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慢性结膜炎及肝、肾功能不全者,不宜从事接触苯酚的作业。
【预后及劳动能力鉴定】
口服中毒而未能及时洗胃者及皮肤大面积灼伤者,预后较差,病死率亦较高。
获救痊愈者,大部分不留后遗症。眼灼伤严重可能遗有视力下降。对中毒较重,并出现昏迷,经治疗好转者,应脱离苯酚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