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是接触及从事粉尘、有毒有害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并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复查和职业病普查。
(2)当被查出有职业中毒病症或已患有职业病时,在采取治疗措施的同时,应申请调离原工作岗位。
(3)从事尘、毒作业,要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措施进行施工。
(4)按措施要求正确使用个体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5)不在可能被污染的环境中用餐、饮水和吸烟。
(6)班后以温水、肥皂洗手、漱口或洗澡。
(7)换下的工作服应放在固定位置,不要和非工作服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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