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合成氨、联碱生产过程中存在着高温、高压等苛刻的工艺条件,在生产过程主要的危险物料有半水煤气、变换气、合成气、液氨/氨水、二氧化碳、纯碱及其粉尘、氯化铵及其粉尘等,因此生产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腐蚀、化学灼伤、一氧化碳中毒、窒息等危险,在干铵、包装工序可能存在着尘毒危害。另外在生产中存在的各种转动设备、电气设备、高温物料的设备及管线也可能带来机械伤害、电击伤害和高温烫伤等危险。
联碱生产过程中主要有害物料的危害特性如下:
1)一氧化碳(转化气组份之一)
一氧化碳为无色无臭气体。易燃易爆,自燃点610℃,比重约为0.97,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为12.5-74.2%。本品能在血中与血红蛋白结合而造成组织缺氧,对人体危害很大。吸入后应迅速至空气新鲜处,严重时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术,就医,空气中的最高允许浓度为30mg/m3。灭火时应先用水冷却周围物体,切断气源后才能实施灭火。
2)氢气(转化气、变换气、脱碳气和合成气组份之一)
氢气为无色无臭气体。易燃易爆,自燃点为400℃,比重0.0694,与氯、氟、溴等卤素会剧烈反应,空气中的爆炸极限为4.1-74.1%。本品对人无毒,仅在高浓度时可使人缺氧窒息,并呈现出麻醉作用。灭火时应先用水冷却周围物体,切断气源后才能实施灭火。储存时屋顶应注意开孔。
3)氨气/液氨/氨水:
氨气为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爆炸极限为15.7-27.4%,相对密度(空气)为0.6;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坏死,接触氨气轻度者出现流泪、咳嗽、粘膜充血和支气管炎,严重时发生肺水肿、呼吸窘迫、昏迷、休克等,液氨、氨水或高浓度氨气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Ⅳ级(轻度危害)。
4)氯化铵:
氯化铵为白色晶体,无气味,在338度时升华,相对密度(水)1.5;接触氯化铵及其粉尘轻微刺激皮肤、眼睛及呼吸系统,食入后可引起低度中毒;皮肤及眼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5)纯碱:
纯碱为白色粉末状晶体,有腐蚀性,可轻微刺激皮肤、眼各呼吸系统。皮肤及眼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