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源
生产性毒物的主要来源于原料、辅助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夹杂物或废气物;有时也可来自热分解产物及反应产物,例如聚氯乙烯塑料加热至160~170℃时可以分解产生氯化氢;磷化铝遇湿分解产生磷化氢等。
(二)存在的形态
毒物可以固态、液态、气态或气溶胶的形式存在于生产环境中。
气态毒物是指常温、常压下呈气态的物质,例如氯气、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硫化氢等刺激性气体和窒息性气体;固态升华、液体蒸发或挥发可形成蒸汽,如碘等可经升华,苯可经蒸发而呈气态。凡沸点低、蒸气压大的液体都易产生蒸气,对液体加温、搅拌、通风、超声处理喷雾或增大其液体表面积均可促进蒸发或挥发。
悬浮于空气中的液体微粒,称为雾。蒸汽冷凝或液体喷洒可形成雾,如镀铬作业时可产生铬酸雾,喷漆作业时可产生漆雾等。
悬浮于空气中直径小于0.1μm的固体颗粒称为烟。金属熔融时产生的蒸汽在空气中迅速冷凝、氧化可形成烟。
能够较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其颗粒直径为0.1~10μm的固体颗粒则称为粉尘。固体物质的机械加工、粉碎、粉状物混合、筛分、包装时均可以引起粉尘飞扬。
漂浮在空气中的粉尘、烟和雾,统称为气溶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