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爆炸安全控制着重从生产装置本身、生产环境、消除静电、防二次污染等四个方面进行。
1.凡使用产生可燃、可爆粉尘的生产装置、设备,须有防其燃烧、爆炸的安全措施。
使用可燃粉尘、产生可燃粉尘的反应,须有防止达到爆炸浓度、控制湍动速度、防静电等措施及辅助装置,要有防止可燃爆粉尘逸散到空间的措施。
2.在爆炸浓度范围内的粉尘作业装置、岗位及其环境,须有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在爆炸极限范围内的粉尘作业装置和岗位,要严格控制点火源,要落实一系列控制点火源的安全措施。如装置内有产生静电火花可能,就要严格控制湍流的速度;粉尘排放口,要有防止外来火种引燃、引爆的措施等。
3.可爆粉尘的生产装置、系统,须有可靠的消除静电的装置。能产生可爆粉尘的粉碎、研磨、干燥、输送、捕集、滤尘等设备、装置及其有关系统,必须有消除静电措施,能有效地消除静电。
4.有粉尘飞扬的作业间,须有防止二次扬尘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