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性毒物概念
生产过程中生产或使用的有毒物质称为生产性毒物。生产性毒物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在原料、辅助材料、夹杂物、半成品、成品、废气、废液及废渣中存在,其形态包括固体、液体、气体。如氯、溴、氨、一氧化碳、甲烷以气体形式存在,电焊时产生的电焊烟尘、水银蒸气、苯蒸气,还有悬浮于空气中的粉尘、烟和雾等。
2.常见的职业中毒类型
1)金属及类金属中毒
金属有多种分类方法,按照理化特性可简单分为重金属、轻金属、类金属3类。金属中毒有多种,如铅中毒、四乙基铅中毒、锰中毒、铍中毒、镉中毒。类金属中毒有砷中毒和磷中毒等。
铅中毒者口内有金属昧、流涎、恶心、呕吐、腹胀、阵发性腹绞痛、便秘或腹泻,严重者出现抽搐、瘫痪、昏迷、循环衰竭、中毒性肝病、中毒性肾病、贫血、中毒性脑病等;四乙基铅中毒可产生严重神经系统症状,部分患者出现全身皮疹,可有呼吸道刺激症状;铍化合物的皮肤损害主要表现为皮炎、铍溃疡和皮肤肉芽肿;铬对皮肤损害较明显;磷早期中毒症状一般为神经系统和消化系统症状等。
2)有机溶剂中毒
有机溶剂中毒引起的职业危害问题,目前在全国也是非常突出的。例如生产酚、硝基苯、橡胶、合成纤维、塑料、香料,以及制药、喷漆、印刷、橡胶加工、有机合成等工作常与苯接触,可引起苯中毒;还有甲苯、汽油、四氯化碳、甲醇和正己烷中毒等。
苯中毒主要影响造血系统及中枢神经系统。甲苯与苯大体相同,但毒性略轻些。汽油主要经呼吸道吸人,急性中毒时,轻者有头痛头晕、无力,呈“汽油醉态”。高浓度吸人还可引起化学性肺炎、肺水肿,严重者出现中毒性脑病等。四氯化碳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吸收,对人毒性极强,误服2~3ml.即可中毒,30~50m1.可致死;吸人较高浓度时,最先出现呼吸道症状,慢性中毒表现为进行性神经衰弱综合征。甲醇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吸收,毒性较强,误服5~10ml.可致中毒,15ml,可致失明,30rnl,可致死,可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心肝肾及导致胰腺炎。正己烷毒性较低,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黏膜刺激及中枢神经的麻醉作用,如头痛、头晕、恶心、无力及肌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