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法》第39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77第45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针对"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管理方式落后,经营管理者素质不高,职工安全意识较差7伤亡事故频发、职业危害问题严重,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口。"问题,"为更好地维护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劳动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12月2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意见》(总工发(2004)52号)。作为广义的企业安全生产,本文就如何抓好职业病危害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一浅析。
????? 一、职工的健康安全已不容忽视
????? 近年来,随着改革步伐加快步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的加大,非公企业经济迅速发展,特别是个私经济、外商投资等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产生了给一些职工健康安全带来问题的企业。据对长兴县的调查,目前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有700多家,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近4万人。以粉尘作业的企业近600多家,主要是建材行业,从业人员约15000名;铅作业的邹家,从业人员4500多人,主要是铅酸蓄电池制造企业;苯(二甲苯)作业企业40多家,从业人员6000多人,另外 还有化工、机械等企业数十家,从业职工近万人,产生噪声危害产生失听的纺织业企业,且相当数量工人在企业间流动。通过政府的专项整治,职业病防治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从笔者2005年8月,分别对六个乡镇的石英矿飞印染、耐火、蓄电池、涂料、机械、化工等7家有职业危害的企业调查来看,职业卫生、劳动保护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合法权益还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抓好职业病危害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刻不容缓。
????? 1、? 动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职工自我防护差。
????? 有些企业为降低成本,劳动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提供的劳动用品和防尘设备不符合要求,对某些特殊行业和特殊工种的工人不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安全保护措施极不力,导致职工长期在强噪音、强酸雾污染弥漫的环境中劳动,使职工身心受到危害。有的企业不向职工说明可能造成的职业危害,甚至大量轮换工人的办法;有些企业监管不力,职工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据2005年8月初调查,超威蓄电池厂一线生产职工700多人,在组装车间走访发现,不带口罩近 50%,不带手套作业的70%,不带帽子和穿长袖衣服的达40%,调查中发现有50%的职工在使用劳动用品不符合要求。许多企业职工文化素质较低,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及其相关卫生知识了解甚少。蓄电池行业职工按要求必须洗澡换衣后方可回家,据调查发现目前大部分企业职工洗澡间和更衣室,没按规定设施配套,设施简陋,很难实现有效防范,容易携带微粒出厂,造成第二次污染。
????? 2、? 部分企业生产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浓度超标现象严重。
????? 目前长兴的企业职工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还不足,企业的生产量的扩张和生产规模的发展速度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还不能同步。部分企业尤其是某些小型的个私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企业不重视劳动保护、防护设施简陋口据调查,2004 年度共对137家建材企业进行了粉尘浓度的测定,合格率为32.08%,对60 家蓄电池企业进行了铅尘、铅烟浓度监测,合格率为4923%。2005年上半年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县的蓄电池企业进行了一季一次监测,共采集铅尘、铅烟样品437份,其中合格率相当低,对106家企业粉尘作业场所进行监测,采集粉尘样品311份,合格为75户,对甲苯、二甲苯作业场所的20家企业 监测,合格为9家。可见我这些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程度相当严重,恶劣的工作环境对职工的健康安全将会带来严重后果。
????? 3、? 职工的健康监护制度没有得到应有的落实。
????? 近几年,长兴对"接触有毒有害工人"的健康保护工作有所加强,尤其是蓄电池行业通过整顿后生产工人的健康监护工作有了明显改善,但相比之下其他行业的生产工人健康监护还不能得到有效保证。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休检率还很低,据调查,全县共有接触生产粉尘的矿山和石粉等行业的生产工人8040人左右,但2004年度按规定进行休检的仅有1346人,体检率为16.8%。2004年职能部门对686名矿山开采工进行尘肺检查,还发现了5名砂肺病人,其中II期矽肺3名。2005年1-6月份,己接受尘肺体检为928人,涉铅职工共体检 2802人,检出观察对象860人,轻度超标557人,中度超标86人,超标率为22.9%,对涉甲苯作业的职工进行体检,参检只有89名。目前全县机械行业类、噪声类企业的职工职业体检还没开始。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定期体检, 健全健康监护制度,是防治职业病危害的一个有效措施,只有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才能有效保护生产一线职工健康。
????? 二、必须落实工会和职工的参与权
????? 《劳动法》第88条明确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工会法》第23条,《安全 生产法》第7条,《职业病防治法》第37条,《工伤保险条例》第51条等都规定了工会依法实施监督的条款。《安全生产法》第44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第45 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因此,工会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大局,就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的和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切实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意义。要以对党和职工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保护劳动者生命权和健康权放在工会维权工作的首位,并动员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