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确立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职业卫生预防环节依法实施监管的主体地位,这是国家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重大改革,是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加强职业卫生工作所采取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是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力度、坚决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迫切需要,也有利于减少审批部门和环节,减轻企业负担。
抓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汇总和分析工作;做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等是职业卫生监管的重要内容。
其中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和监督检查是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的治本之策。和安全设施一样职业卫生设施都要求建设单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运行。我认为在具体的管理上安监部门应该修改或补充相关文件,明确实施意见,将职业卫生和安全设施审查和监督检查一并要求。比如在项目设立阶段要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安全预评价中对职业卫生提出要求,要在设计审查阶段审查相关内容,在试生产前要保证相关设施投入运行,要在竣工验收阶段同时验收职业卫生条件。现在这项工作既然明确了由安监局来监管,建议在具体的设施中一定要避免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两张皮的现象,在安监局内部形成统一的要求和步骤,最好由专业监管科室来一并实施形成的审查资料在部门内共享,以减少企业负担,简化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