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首先政府要充分认识《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卫监督发[2005]31号)文件的重要意义,职业病危害的严峻形势,牢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以人为本,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领导。
1 辽宁省葫芦岛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汇总、分析
1.1 申报的重要意义
一方面可以使安监部门合理地分配行政资源,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的放矢,明确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另一方面对用人单位准确地履行职业卫生法定义务,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工程技术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购买、发放、佩带和使用)、制定操作规程、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日常检测、监测、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合同告知、警示告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等提供基础数据。
1.2 申报汇总
截止2007年9月底,全市共有554家用人单位(含102家用人单位内部分厂)进行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其中有72家用人单位申报中声明不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4家用人单位(含102家用人单位内部分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全市职业病危害种类主要集中在粉尘类、物理因素类和化学物类,还有一小部分电离辐射类,共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点2487个。粉尘作业点共计911个,主要有煤尘、矽尘、电焊尘、水泥尘和其它粉尘,还有少部分石墨尘、石棉尘、铸尘、滑石尘、炭黑尘等;物理因素类作业点共计917个,主要是高温和噪声,还有少部分局部振动;化学物类作业点有636个,具体危害物质种类繁多,达80余种,尚不包括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没有完全明确的部分化学物质,在54种高毒物品列表中,本市存在高毒物品28种;电离辐射作业点共计23个,主要为X射线,个别用人单位存在α射线、β射线和γ射线。全市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职工总数为95350人,其中接触有害作业总人数为28312人。
1.3 申报分析
从总体情况分析来看,一是在各行业中均有不同数量的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从事生产活动;二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繁多(可达百余种),尤其是化学物质类危害因素情况比较复杂,对小部分化学因素很难做到准确的识别、正确分析、合理防护;三是接触有害作业总人数较多,约占用人单位职工总数的30%,约占生产工人总数的50%。这种三多一复杂(行业分布多、有害因素种类多、接害作业人数多、危害因素情况复杂)的职业病危害总体分布形势,给申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从监管分布来看,各县(市)、区负责监管的用人单位主要是非煤矿山,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对单一,以粉尘、噪声为主,其它行业的用人单位相对较少,除存在粉尘、噪声危害因素外,还有少量的较明确的化学类危害因素。市安监局负责监管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多,行业分布广,部分危害因素较复杂,识别较困难。虽然有害作业用人单位仅占全市的29.46%,但从职工总数、作业点数、接害作业人数所占的比例均在50%以上。
从行业分布来看,粉尘、噪声危害因素主要分布在非煤矿山、建材行业;电离辐射类危害因素主要存在于石油、冶金、机械加工行业;化学类危害因素及高温主要存在于化工、石油、冶金、有色金属、制药行业,在其它行业也有少量的分布。
2 申报工作突出问题及改进措施
2.1 申报不彻底,有的甚至没有申报
虽然申报前期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动员工作,但部分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对申报工作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深入领会国家安监总局文件精神,没有依法履行申报义务,不申报或申报不彻底。
针对这些用人单位,各级安监部门需在本阶段申报结束后,将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工作,指导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敦促其履行申报义务,对拒不履行申报义务的用人单位,应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不能有效识别
在已经申报的用人单位中,部分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不准确,在声明没有职业病危害的72家用人单位中,也存在没有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有效识别的现象。其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知识匮乏,不能对本单位危害因素有效识别,这种原因多存在于制药、化工、石油、冶金行业。对不能有效识别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安监部门首先要督促其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其次将组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再次深入作业现场,帮助用人单位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对识别确有一定难度的工艺过程,建议用人单位到相关专业部门聘请有关专家协助完成。
2.3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够
由于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长期缺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时间不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因此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是再所难免的。一部分中、小型用人单位对职业卫生工作存在模糊的认识,其中一部分单位甚至对职业卫生处于无意识状态。针对这些情况安监部门在开展大规模宣传教育培训的同时,尚需加强日常监管与服务。
2.4 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力量不足、投入缺失
虽然随各县(市)、区职业卫生职能的划转结束,部分人员也由卫生部门调入安监部门,但这部分人员中仅有一小部分曾从事过职业卫生工作。因此,安监部门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专业化程度上,都不能满足目前所承担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加之设备等投入的缺失,更加大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难度。在这次各辖区申报工作中就已经体现出来:一是专业能力有限,审核工作困难重重;二是人员少,对大部分申报用人单位的核实工作难以及时有效的进行;三是缺少相应的仪器设备,在核实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没有相应的技术保证。随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政府应当加强职业卫生人才、装备的投入。
2.5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短缺
由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短缺,致使用人单位检测和评价的义务得不到及时的履行,使一部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识别陷于困境,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能及时取得鉴定结论,执法受阻。
为改变这种局面,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发挥其职能作用,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申请资质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