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有以下四个特点:
⑴、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是人为的,如果这些因素得到消除或控制,就可以防止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⑵、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是可以检测的,只有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才能使人得职业病。
⑶、在接触同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中,常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⑷、大部分的职业病目前无特效药或治疗方法,早期发现,较易恢复,发现越晚,疗效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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