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工业安全与卫生法规
工业安全与卫生的有效执行管理,有赖政府制订各项法令规章,确实作好监督、管理、检查、教育等工作,避免在执行上的偏失,同时也作為企业界,防止意外事故,改善各项设施的依据。我国现行的工业安全与卫生法规,主要在确保工业安全与卫生、保障生活安全,藉以促进工业蓬勃发展,带动经济繁荣与成长。较重要的法令规章,有劳动基準法、劳工安全与卫生法、劳工保险等。
二、劳工政策的意义
任何对于劳工所制订的主张或对策,都可称為劳工政策。我国劳工政策的制订,是根据国家最高指导原则,就各项劳工问题,如劳工福利、劳动条件、劳工组织及劳工活动等,所作具体而有效的解决方案。因此劳工政策是国家的重要政策之一,也是政府处理劳工问题的基本精神所在。我国重要的劳工政策如下:
(一)中华民国宪法
宪法一五二条至一五七条,对工作权及劳工、童工、女工的保护、劳资合作协调、推行卫生保健制度等,均有所规定。
(二)现阶段社会建设纲领
保障劳工合法权益、实施安全与卫生检查、加强安全与卫生设施、促进劳资合作、推展福利服务等。
(三)现阶段加强国民就业辅导工作纲领
加强劳工行政、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卫生检查、倡导合理工资、适当的工时制度等。
三、工业安全与卫生法规
工业安全与卫生法规,系為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及行政规章,据以实施、监督、管理、检查、改善等,方 可避免执行人员的缺失,对于相关工作场所、相关人员等亦具有教育作用。同时可作為企业界防止意外事故,改善设施,训练员工之依据。现行重要工业安全与卫生法规如下:
(一)矿场劳工安全卫生设施标準(87.6.30修正)
(二)矿场劳工卫生设施标準(87.6.30修正)
(三)劳工安全卫生法(63.4.16公佈施行,80.6.30修正)
1.劳工安全卫生法施行细则(63.6.28内政部发佈执行)
2.劳工安全卫生设施规则(63.1.030发佈施行)
3.劳工安全卫生组织及管理人员设置办法(64.5.24发佈实行)
4.高温作业劳工作息时间标準(63.8.28施行)
5.劳工健康管理规则(65.2.16施行)
6.劳工安全卫生训练规则(64.6.12施行)
7.各业安全卫生设施标準。
8.锅炉及压力容器、起重升降机具等安全规则。
9.危险物质中毒预防规则。
(四)劳动基準法(73.7.29公布,73.8.1实施)
(五)劳动基準法施行细则(74.3.1公佈施行)
(六)劳动检查法(80.7.17公佈施行)
(七)劳动检查法施行细则
四、重要法规摘要
我国现行有关工业安全与卫生法律及有关规章摘要如下:
(一)劳工安全卫生法
劳工安全卫生法為各业劳工安全卫生之法律,本法為规定者适用其它相关法律,工厂法、矿场法、工厂检查法等安全卫生之主要内容,多已归纳列入本法。
(二)劳动基準法
為规定劳动条件最低标準,保障劳工权益,加强劳雇关系,促进社会与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法。
(三)劳动检查法
為实施劳动检查,贯彻劳动法令之执行、维护劳雇双方权益、安定社会、发展经济,特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