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存在以下各方面严重的问题:
1.从政府监管角度看,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对职工安全与健康不重视,主体责任不落实,没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有效的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的制度、措施,违规建设、违规生产、违规作业等问题突出;
2.从职业危害防治技术角度看,由于经费支持不足,全国各级各类职业危害防治科学研究机构不断萎缩,设备老化,人才流失,职业危害防治技术和能力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速度;
3.从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看,由于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片面强调经济发展,争相降低条件招商引资,致使企业的立项、准入、监管过程得不到有力的制约、监督和限制,职业病危害在一些地方正由城市、工业区向农村迅速转移,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由经济较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由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大量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三同时”审查及竣工验收的企业开工投产,职业危害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
4.从法制建设的角度看,职业卫生配套法规标准不健全、无法可依,一些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无视法律法规、无视政府监管、无视员工健康,片面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
5.从劳动者自身保护方面来看,工伤保险制度对职业病防治发挥作用不够,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较差,权益受到侵害,职业卫生服务供需矛盾突出。
总之,根据发达国家防治职业危害的经验与我国职业卫生实践的结果,职业卫生工作应更注重治理和改善不良的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控制职业危害因素,有效预防各种职业病和职业性损害发生,而不是局限于治疗已患病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