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据统计,近年来我国平均每年新发职业病人高达1.5万人。目前,我国尘肺病累计发病近59万例,死亡14万余例,病死率23.9%,其中20%是因接触粉尘作业而死亡。种种数据显示,职业病正成为威胁我国打工者以及其他劳动者健康、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因素之一。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没有健康,就没有个人的事业成就和家庭幸福,就没有富有活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人力资本,可以说,保护和促进广大职工的健康是民生的基础和核心。但因为人们往往容易致力于解决眼前的利益,忙于创造经济效益,看不到或不愿意关注当前这么做会在20年后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职业健康工作很难取得即时性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而需10年、20年后才能出现效益,但却是一项固本之策。 针对当前的工作情况,职业健康应重点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把职业健康纳入各级政府的施政规划目标、工作内容和考核目标当中,让各级政府充分认识到职业健康在预防疾病、保护和促进健康、提高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重点解决影响大多数人职业健康的危险因素,针对这些行为危险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长远规划目标。
二、研究制定职业健康教育工作规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学校、工作场所、机关团体等科学、规范地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培训教育,使这些机构却清楚什么是职业健康、怎么预防职业病、如何评价教育效果,编写发放预防职业病科普宣传材料、书写墙体标语、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栏、进行大喇叭广播、街头宣传等,以促进行为改变从而保护和促进职业健康为核心。
三、切实发挥专业机构在动员、策划、规划、协调、指导、督导、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建立良好的体制和机制,切实发挥职业健康检测机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机构专业人员在开展职业健康咨询、行为指导、职业健康传播和健康教育方面的作用。
四、着重提高人们的基本素养,通过系统的学校教育、社区教育、医患教育和大众媒体传播等措施,普及人们对职业健康的医学知识,促使人们树立基本的健康理念,掌握必要的职业病预防技能,形成科学、健康的工作习惯和生活方式。
五、加强职业健康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所有企业职业健康情况的摸底排查,积极号召企业进行职业危害检测和整改,严格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开展针对企业职业危害的执法工作,做到“不放过一个岗位、不放过一个死角”。
职业健康,是政府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三方互动的事情,需要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只有将职业健康放置在人性的顶端,才能实现普通百姓的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