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危害定义
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生产性粉尘、有害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放射性物质而对劳动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伤害。
二、职业危害的严重性
从200年前的产业革命至今,无论是工业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一例外地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近年来,ILO统计数据表明全球发生各类事故125亿人次,死亡110万人,平均每秒有4人受到伤害,每100个死者中有7人死于职业事故,欧盟每年有8000人死于事故和职业病,发展中国家每年有21万人死于职业事故,1.5亿工人遭受职业伤害。我国职业危害状况十分令人担忧,全国50多万个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2500万人以上,到1998年,全国累积尘肺患者542041人,累积死亡127147人,目前,无论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人数,职业危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及新发职业病人数,中国均局世界首位。
三、职业危害的严重后果
1、职业危害损害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安全权利、健康权利、生命权利。
2、职业危害是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灾难,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不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