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口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重要的是提高劳动者的健康素质。在谋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进程中,人们逐步取得了这样的共识: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全民族健康素质的提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之一,是工业振兴、农业发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和前提。职业卫生事业在振兴工业和发展农业方面,既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全方位的挑战。
1 目前职业卫生的现状
1.1 1991~1992年我国职业病发病总数呈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 发病人数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每年2.2万人逐步下降,1997年最低降至1万人后又呈反弹,2002年达1.5万人,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明显回升。近年来,我国每年新增尘肺病人从连续4年万人以下的速度增长恢复到1.2万人以上。截止2002年,全国累计尘肺病58万余例,其中累计死亡近14万人,尘肺现患病人44万余例。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1/2以上为煤工尘肺。而且,停止粉尘暴露,尘肺病依然进展;高浓度暴露,发病工龄缩短,发病年龄趋于年轻化,发病严重。根据统计,1991~2002年我国累计发生职业中毒3.2万余例。其中,慢性职业中毒1.9万余例,急性职业中毒1.3万余例。
1.2 职业病发病与发展趋势预测 统计分析表明,我国平均每年新增职业病患者1.5万人左右,其中新增尘肺1.2万人。按此如果不加以干预,到2005年尘肺病患者将累计达到63万人,2015年将达到72万人。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数据难以反映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近10年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数据分析表明,我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检测企业数呈逐年下降趋势,出现企业受检数减少和达标率升高这一相悖现象,随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化,那些经济效益较差且守法意识薄弱的用人单位未受到监测。因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数据未能真实反映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
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东西部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国内总体生产水平与国外相比也存在较大差距,落后的技术、工艺、材料仍在大量应用,使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非常严峻,不仅新发病例明显高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疾病的病种也有显著差异。我国关注的仍是粉尘、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等传统的职业病。
我国的基本国情仍然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的不成熟,职业病相关法律刚刚建立,监督管理也未完全到位;职业卫生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尚未充分建立。即使在一个部门内部,也往往有职能交叉,职业卫生决策、协调、指挥不够充分,个别地区出现监督与技术服务相互争市场的局面,导致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
在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80%,其中1/2以上全部或部分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由于历来重工轻农思想,农业部门往往容易被人忽视,农业劳动者的职业安全卫生服务质量更是不尽如人意。农业劳动的一个特点是它的作业环境在农村,劳动和生活条件互相交织。农业劳动对健康的危害程度与农村环境是紧密相连的,同时也与特殊的劳动过程有关。接触农药和其他农用化肥是最主要的职业危害之一。目前在农村被广泛使用的一些化肥属于WHO危害分级中的高毒类,许多农药化肥在发达国家已被禁止使用或严格限制使用。由于准确汇总上报的困难,无论是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关于农药相关疾病方面的资料十分有限。
虽然在全球范围内,由于气候条件、人口密度、居住条件、饮食习惯、卫生标准、教育水平、职业培训、工作条件、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等方面的差异,由农业劳动带来的疾患也有差别,但感染性疾病在各国的农业劳动中都居于首位。农业劳动引起的呼吸道疾患临床表现范围极广,可从初步损害致严重肺功能不全,包括职业性哮喘。农业生产噪声引起的听力丧失,以及各种原因引起的紧张和心理障碍、骨骼肌肉疾患等也屡见不鲜。不良体位的超重负荷引起的骨骼肌肉疾患是农业生产中的常见损害。农业劳动者中的职业性肿瘤可能是职业病的迟发表现,也可能直接由各种危害因素引起。
3 相应的举措
职业安全卫生状况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反映。使所有劳动者具有安全与健康保障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是社会协调、安全、文明、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职业卫生不仅是“全面小康社会” 的重要标准,而且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基——“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因为职业卫生保障水平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
重视和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将职业卫生规划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发展规划之中,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政府“执政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化学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有关从事放射性作业特殊管理法规的出台,标志着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的框架已经初步建立,基本上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与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相互支持的“一法三条例”的职业卫生标准框架体系,为国家职业卫生工作实施法制化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国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政策和策略,努力改善卫生状况和人民健康水平。
如何前瞻性地把握当代职业卫生发展趋势,探索更为有效的管理模式,建立新形式下适合我国国情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卫生管理模式与职业中毒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中央政府应保证国家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经费,并根据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加大西部地区职业卫生投入,改善西部职业病防治状况,地方政府也应加大地方的职业病工作的财政拔款,尤其是区县级的投入。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劳动人力资源的生产过程、生命和生活安全及健康纳入卫生服务的全视野,在卫生战线的各个领域,包括医疗、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执法监督、科技攻关等方面,全力向主战场倾斜。
增加服务,加大卫生投入。随着经济的发展,加强农业中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投资,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农业劳动者的健康,而且有利于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4 结 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职业卫生管理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劳动者的关怀。面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不断发生,职业病发病人数的不断增加,应该怎样采取有效措施来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病发病人数?从理论和客观上讲,任何职业危害因素都是可预防的,关键是对造成的因素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由被动变为主动,完全可以发挥人的聪明才智,通过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采取各种合理的对策并积极努力,从根本上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护好广大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为经济的快速、持续、稳定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