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及保护,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防护目标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维护厂区和谐稳定,确保职工生理、心理健康。
2、做到职业病防治“三到位”,即:宣传到位、监护到位、检查到位。
3、实现员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率达到100%。
4、上岗和离岗人员体检率达到100%。
5、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二、防护措施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为顺利、圆满地完成职业病防治工作,各车间、处室要严格依照分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内容,做好各项工作的配合。
2、定期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
由生产部主要负责向公司安全处,申报分公司需要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作业现场的员工进行公示。
3、加大检查力度,及早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
重点检查项目有: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标准;
(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完整并正常运行;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是否达到卫生要求;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是否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通过检查,及早发现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有效,防护用品是否过期,安全标志是否明确,卫生是否达标。并根据检查结果,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4、加大职业病知识宣传力度,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1)通过职业病宣传栏等及时宣传新的职业病防护知识及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使职工了解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
(2)定期开展职工职业病防治教育,加大职工对职业病的了解及提高应对职业病的技能。职业病培训要做到三级培训同时进行,保证培训效果。
(3)开展操作规程教育,通过提高操作技能来防止职业病安全事故的发生。
(4)由生产处负责,定期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公司应对突发职业病事件的能力
5、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及时了解职工的身体状况
对从事有害工种的所有人员进行一次全面体检。体检项目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承办单位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病检查资质。
三、保障条件
1、职业病防治工作严抓落实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完成情况差的车间、部室和个人,根据完成程度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对于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表现优秀的车间、处室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2、检查与监督并行
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对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行检查,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车间、处室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检查。
职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并将发现的情况反应到工会或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经费保障
各车间、部室根据职业病防治的实际需要,提出职业病防治经费需求计划,报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车间、部室所报职业病防治经费进行审核、汇总,提出总的职业病防治经费计划后报财务部。
财务部根据所报职业病防治经费计划,按时间要求准备相关资金。